9月30日,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中包含了八个非常有力的推动房地产良性发展的政策,今天我们来看一看主要的内容。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双缴存人家庭首套及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50万元。
单缴存人家庭首套及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二、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标准。
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缴存人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正在挂牌出售的一套住房不纳入贷款套数认定。
也就是说,如果你之前买过一套住房,想再买新房时,只要之前买的房子正在挂牌出售,那么就不会被纳入贷款的套数认定中。
三、加大刚性住房需求补贴力度。
202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长江新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江夏区、蔡甸区、新洲区以及汉阳区、青山区、洪山区三环线外的区域采取商业贷款形式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按照初始贷款金额1%发放贷款利息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分2年等额发放。
划重点:商贷+首套商品房,可以按贷款金额的1%发放利息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
这是我第一看到官方通知中,购房直接补贴房贷利息的。
看来主要目的是为了缩小商贷利率和公积金利率差导致的利息差,减少购房家庭的压力。
不知道其他城市会不会跟进这个措施呢?毕竟这可是实打实地给补贴呢,比降首付之类的可实在多了。
四、加大购买商办类房屋支持力度。
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对购买新建商办类房屋的,按契税实缴额度给予50%补助优惠。
契税也可以少一半了。虽然现在契税本来就比较低了,不过能少一点是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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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支持一定期限内商务楼宇功能转换。
在确保存量商务楼宇原规划功能可实现,符合安全要求,保持主体不变、产证性质不变、主体结构不变的情况下,支持发展符合区域发展需求的功能业态。具体业态经更新主体评估并经区政府决策认定后实施,同时应建立全周期决策和监管机制,原则上年限不超过15年。
六、优化老旧商务楼宇更新审批流程。
为满足老旧商务楼宇改造中安全(含消防)、环保、无障碍标准等要求,增设必要的楼梯、电梯、出入口雨棚、非机动车棚等附属设施的,按程序提交相关资料,免于办理工程规划许可。
七、调整优化购房落户手续。
个人在我市购买新建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商住两用房的,凭不动产登记证可按照“一房一户”申请落户,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随迁落户。各区可结合辖区内教育资源等实际情况,制定子女入学等措施。
这一点对于有落户需求的家庭,尤其是有子女教育需求的家庭来说,还是很有必要的。毕竟武汉的教育环境非常的好,大学也多。
八、阶段性延长部分政策实施期限。
对《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房发〔2024〕1号)中第八条“优化新建商品房项目审批服务”,《关于持续巩固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的通知》(武住更发〔2025〕6号)中第五条“扩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范围”有关政策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对于普通人来说,武汉的这一系列举措,个人觉得最有吸引力的有三条:一是补贴商贷利率,二是买商业用房可落户,三是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这三条跟大家关系最大,影响也最大。
你觉得武汉的这些举措,会有城市跟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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