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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医保局发布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此次药品集采涉及55种药品,包括抗感染、抗肿瘤、抗过敏、糖尿病用药、心血管用药等。集采规则诸多细节可圈可点:不再简单选用最低报价、鼓励供应小规格儿童用药、新增“复活”机会、对投标企业新增3条资质要求……
2018年以来,国家层面已经开展了10批药品集采,覆盖435种药品,为患者节约了不少费用。官方信息显示,第十一批药品集采规则有不少优化,在稳临床方面,让供给和需求更匹配;在保质量方面,进一步守好药品集采底线;在防围标方面,不断破除“小团体”利益。尤其是旗帜鲜明“反内卷”,释放更多信号。
众所周知,“反内卷”是经济领域的高频词之一,目的是破除低价无序竞争、激发创新活力、提高发展效率。有医药行业业内人士坦言,医药企业正深陷“内卷困局”,供给决定需求的时代已经过去,转而出现供给过剩、重复生产等问题,部分企业为抢占市场陷入低价混战。这意味着国内医药行业也需要“反内卷”。
其中,由于药品集采关系到药企的市场份额、江湖地位,更容易形成“内卷”。这种“内卷”虽然有利于降低药品集采价格,但如果药企的中标价低于成本,既面临断供的风险,也有产品质量之忧,还不利于医药行业健康发展。所以,医药行业“反内卷”的着力点之一是从药品集采环节入手,破除“中标唯低价论”。
为此,规则新增了多项内容:最低价低于入围均价50%时,以入围均价50%作为价差控制“锚点”;对于口服固体制剂小于等于0.1元、小容量注射剂小于等于1元等,设置了“兜底价”;每家投标企业做出不低于成本报价的承诺,报价过低的企业要对报价合理性进行解释。如此设计规则可防参与企业陷“内卷”。
就是说,药品集采“反内卷”有更多深意,既是为企业良性竞争着想,也是为了确保药品集采后,中标药品在供应和质量上更有保障。此前,部分药企中标后出现过违约断供现象,这不免对医疗机构和患者造成影响。而且过去药品集采过于重视“砍价”,引发对中标药品质量的担忧。“反内卷”可“反”这些问题。
今后参与药品集采的企业,不用再把一门心思放在最低报价上,还得兼顾后续稳定供给和药品质量。如果只围绕价格争得“头破血流”,虽然能够中标,但后续能否履约存在不确定性。因为企业作为追逐利润的“经济动物”,一旦中标价低于成本,无利可图就会想“歪主意”,最后可能将自己置于违约、违法境地。
可见药品集采“反内卷”,对参与企业而言是利好消息,既能避免亏本经营,也能避免违约违法。从患者角度来说,“反内卷”有利于买到中标药品,且药品质量更有保障。从某种意义来说,这是药品集采对过去只注重“砍价”的纠偏。作为监督药品集采的舆论,不要再一味推崇中标药品价格降幅,还要兼顾“内卷”。
当然,优化药品集采规则是一项长期任务,要根据新现象新问题,经常不断修正原有不合理的规则,不可能一蹴而就。其中,“反内卷”规则要兼顾价格、供应、质量以及公平竞争等关键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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