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再写一篇有关威海冷库火灾的吧。
调查报告看了两遍,有些地方看得细些,边看边想,这样的火灾如何能够避免呢?复盘一下,火灾大概是这样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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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想建一个三层的冷库,规划、设计、施工的手续都正常走了的。然后就是具体的施工了,施工分成土建、设备安装(致冷)、喷保温材料(聚氨酯泡沫)、安装防撞板几个大块。
从消防角度来说,最危险的当然是聚氨酯泡沫。最大的问题也是出在这,设计要求的是难燃材料(B1),供应商投标的是可燃材料(B2),最后供的货是易燃材料(B3)。那么问题就是,投标的时候,建设单位、招投标机构都在干啥,材料到场的时候,根本没人看是什么材料,这个项目连个监理都没有。
因为是4家单位在交叉施工,土建的、装设备的、喷涂聚氨酯材料的、安装防撞板的(动火),现场可燃材料到处都有,冷库的墙上、天花板上都是聚氨酯材料了,这个时候怎么动火?感觉怎么动火都不合适,动火必然要出事,而且这种材料烧起来快得不得了,现场就是有灭火器也灭不了,起火之后几十秒就会烧大出大烟,人员的疏散几乎没办法组织。
调查报告上例举了很多管理、执法的依据,包括规范和标准,我相信这些东西单位根本不知道,没看过。这就是现状,安全管理的基础十分薄弱,肯定之前的工地也是这么干的,没出大事,这次还这么干。
所以我们的企业,我们的员工,安全意识、安全能力,最基本的东西还是差的,这也是发生事故的根源吧,这些东西靠有关的监管部门检查和指导,起的作用还是有限的。
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里面,对单位的员工培训强调的是还是多的,从这次事故来看,显然这些培训也并不到位。
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角度来说,他们主观上应该也不想发生火灾吧?发生火灾造成伤亡和这么大的损失,还要坐牢,还是被罚款,他们肯定不想看到。但是他们这些人的能力、意识都还差太多。
所以就是在这种现实的情况下,怎么提升单位最基本的意识和能力,这可能是最需要考虑和研究的问题。一个事情,应急也管、规划也管、住建也管、消防也管、商务也管、当地政府也有责任,但是如何真正落地,是不是还得找出和抓住最关键的那个点?
比如,一个企业要申请建冷库了,这个事儿肯定是会被审批部门知道的。从火灾的角度来说,核心是管住保温材料,这个企业招投标之后,谁中标了保温材料,这事也是能够被知道的,在保温材料到场、施工这个环节上,监管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抽查一下,火灾这事是不是就能比较好地解决掉了?
还是多讨论,多想办法吧,责任要追,但解决问题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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