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城管局关于对
太和县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
未按照规划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太和县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222713902012U
法定代表人
宋建军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太城管(规划)罚决字〔2025〕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规划进行建设
违法事实
2023年8月在位于太和县祥和路南侧、太和大道东侧,建设的中南温泉度假村项目中,地面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停车位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1.实测地面局部累计35个机动车停车位和规划位置不一致,2.局部累计434.98㎡(折合289个,含充电车位125个)非机动停车位和规划不一致,但总配建数量满足规划批准值。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阜阳市城管执法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大类城乡规划类第1项裁量基准。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9/18
处罚机关
太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来源:太和县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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