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看官,我是学历史但从不执于历史的花鹿不花。
今天是十一假期的第一天,大家都去哪儿玩呀?
我准备下午看看情况,如果路上不堵了就蹭朋友车回家去。
每到假期,神垕都是打卡旅游的热门景点,今年也不例外。
我听说今天古镇已经开始交通管制了。
趁着有时间,和大家聊一个昨天就想聊的话题吧。
那个21岁在埃及失联的女孩儿吧。
前些天她的家人和朋友在网上发布信息,说她一个人在埃及“突然失联了”。
一开始看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心里真真替她捏了一把汗。
21岁,女孩儿,大学刚毕业,埃及,无亲无友,失联6天……
这些词汇加在一起,想想都觉得充满了“危险”。
于是这事儿就引发了很多人的关注,有在埃及的同胞也都想尽办法去帮忙寻找女孩儿。
很快女孩儿就有了消息,只不过有点尴尬。
人是找到了,只不过是被人家相关机关抓到的——她不但自己没有危险,而且在做让别人陷入危险的电信诈骗。
她们一伙8人,是专门从事电子诈骗的犯罪团伙,他们以 “ 在埃及从事电子商务工作 ” 为诱饵,专门诱骗他人赴埃。
一旦受害者抵达埃及,他们便立即实施绑架,并强迫受害者和家人联系,通过电子平台索要赎金。
埃及警方现场发现了一些听起来都令人毛骨悚然的东西:
枪支、白刃武器、电击枪……还有一名被他们绑架控制的中国人。
说些什么好呢?
恐怕就连替她向大家求助的家人和朋友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吧。
而且在埃及官方的通报里还特意注明了一句话:
主要针对其本国同胞。
这句话看得我心里五味杂陈。
真的没想到,这个21岁“失联”女孩儿,如此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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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新闻称她涉嫌“电诈”,但其实这是一种体面说法—— 她们的行为或许早已超出普通电诈的范围,涉及更加恶劣的绑架勒索,甚至更多。
她们把自己同胞骗过去,拿着枪支、利刃,还有电击棍……说是敲诈勒索,但实际上最后怎么处理受害者,我们不得而知。
之前的新闻里提到过,一些境外的电诈犯罪分子,他们不但敲诈勒索,还杀人撕票,又或者把人给当成商品转卖了。
想想这些,再看看这个只有21岁的女生,本来同情她的心忽然变得不寒而栗。
看着这个 21 岁女生,我脑海里不禁浮现出《旧唐书・魏玄同传》中的一个故事:
唐武后永昌元年(公元689年)闰九月,魏玄同被酷吏周兴诬陷,武则天勒令他在家中自尽。
监刑御史房济素来钦佩魏玄同的德行,劝他通过告发别人以求自保。
结果,魏玄同直接拒绝了这份“好意”,并说出了流传后世的一句话:
“人杀鬼杀,有何殊也!岂能为生!”
一句话,展现了一个宁愿去死,也不干缺德事儿害人的真君子形象。
这个故事名字就叫“人杀鬼杀”。
现在再看看这个21岁的失联女孩儿,她究竟是“人”还是“鬼”呢?
一时之间,还真是说不清楚了。
好了,今天就闲聊这么多吧。
大家出去玩一定要注意安全。
有好吃的、好看的、好玩的,也请评论区分享一下。
身虽不能至,心却必达之。
祝大家节日快乐!
过几天要补充一下我的小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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