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转自:中国建设新闻网
为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督,以案为鉴、以案明法,强化警示通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地方报送的安全监管执法案例进行梳理,现予公布。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广州明大建筑机械安装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4年10月22日,经查,发现番禺区奥园大学城项目由广州明大建筑机械安装有限公司安装且正在使用的9# 楼9# 塔式起重机的附着专项施工方案未进行专家论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经调查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广州明大建筑机械安装有限公司作出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罚。
河北省秦皇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秦皇岛市恒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4年11月19日,经查,发现秦皇岛市恒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承荣半岛(一期A段)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从事电焊工作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而施工。
经调查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河北省秦皇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秦皇岛市恒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鲤城区何海液化气供应站行政处罚案
2025年2月10日,经查,发现鲤城区何海液化气供应站在未按要求配备通风、消防、可燃气体报警器等设施的民房(鲤城区林厝西路41号)和不满足通风、消防、储存标准的厢式货车中存放大量液化石油气气瓶(61个),储存场所不具备安全条件。
经调查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鲤城区何海液化气供应站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宁夏晟博建工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5年4月10日,经查,发现宁夏晟博建工有限公司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存在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管涵行为。
经调查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宁夏晟博建工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
山东省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山东科天勤建筑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5年4月12日,经查,山东科天勤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的淄博火车站北广场杏园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地块二)施工标段一项目现场大风天气未停止室外吊装作业,存在未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
经调查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山东省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山东科天勤建筑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城市建设局对沈阳笑梅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5年4月24日,经查,发现沈阳笑梅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存在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行为。
经调查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辽宁 省沈阳市铁西区城市建设局对沈阳笑梅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海南省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对海南豪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4年11月6日,经查,发现海南豪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的海口市市级粮食储备库项目施工现场,未配置具有施工管理资格的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洞口处设置栏杆或者遮挡,未如实告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造成1人死亡。
经调查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海南省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对海南豪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50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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