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扬州市经开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
2023年9月至10月,两名男子在泰州高港区一处河边悄悄架设捕鸟网,捕获了野生黄豆鸟356只。二人还组建微信群,在群里竞拍寻找买家,以每只100多元的价格成交,并邮寄出售,从中非法获利4.5万余元。日前,二人因犯非法狩猎罪,受到了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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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豆鸟,系《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重要科学、重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三有”动物。(视频截图)
架设捕鸟网干起非法勾当
堂兄弟铤而走险捕鸟并出售
来自贵州的刘某(化名)和杨某(化名)是一对堂兄弟,二人热衷逗鸟,从一开始单纯的喜好,逐渐从中发现了“商机”,计划捕猎黄豆鸟进行售卖。
2023年,二人从老家贵州来到泰州打工,二人发现赚钱不易,遂寻思捕捉黄豆鸟在网上售卖赚钱。2023年8月,刘某、杨某商议在泰州高港区某街道周边一处空旷的河边,使用捕鸟网拦截捕捉黄豆鸟,并创建微信群将所捕获的黄豆鸟通过竞拍和邮寄的方式出售给买家,所得款项二人平分。
捕鸟网拦截功能强,黄豆鸟纷纷落入二人的“圈套”。2023年9月至10月期间,刘某和杨某利用捕鸟网,捕获了300多只黄豆鸟。为了将野生鸟售出,他们还给每只鸟编号,并拍摄视频,发布在微信群内。群里有300多名成员,不少人都是逗鸟爱好者,性格活泼、呆萌可爱的黄豆鸟吸引了数名买家,群内的成员纷纷竞拍。其中一只最受欢迎的黄豆鸟,最终以280元的价格成交。品相不错的黄豆鸟价格高些,品相差点的黄豆鸟则便宜些,二人出售黄豆鸟的价格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
为了保证寄到买家手中的黄豆鸟是活的,二人费了点心思。他们将每只鸟用鸟笼装好后打包,然后将鸟笼放在纸箱中,纸箱外面再套一个蛇皮袋。他们还在鸟笼里放置鸟食等避免鸟儿在邮寄过程中死去。
非法捕猎牟利4万余元
两男子自食其果落法网
“无本万利”的生意刚做了两个月,这对堂兄弟就被警方抓获。警方在他们的出租屋内搜出了数只非法猎捕的黄豆鸟,作案工具数件。经讯问,二人供述非法狩猎野生黄豆鸟达356只,总价值人民币45906元。其中,向他人出售黄豆鸟354只,获利人民币45650元。经鉴定,涉案黄豆鸟属雀形目莺鹛科棕头雅雀,被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涉案捕鸟网系禁捕工具。
面对民警的讯问,二人交代,捕捉的黄豆鸟大部分已卖掉,都是通过邮寄的方式送到客户指定的地址,而买鸟的人来自全国各地。“我们告诉快递点工作人员这些是宠物鸟,且固定在一个快递点邮寄。”
日前,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经开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非法狩猎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杨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狩猎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的规定,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刘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杨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提醒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在此,法官提醒大家,不要心存侥幸,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破坏生态环境、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都将被追究责任。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遵守法律规定,远离非法狩猎,为维护生态平衡、建设美丽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律链接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文章来源:扬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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