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
襄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襄城区“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
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
反面典型案例通报
(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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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案例一:襄阳市育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履约不到位
案件情况:襄城区住建局在开展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的工作中发现,襄阳市育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襄城映象小区,自行车、电动车停放无序,单元门出入口乱停自行车并乱放杂物;未按照相关要求在小区信息公示栏公示,缺少营业执照、管理人员组成、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规约、消防、监控等维保协议、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等信息。
处理结果: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襄城区住建局已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依据《湖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给予物业企业信用扣分5分。
02
案例二:襄阳市喜年物业有限公司履约不到位
案件情况:襄城区住建局在开展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的工作中发现,襄阳市喜年物业有限公司服务的襄城区鹏城润景一期小区,长期存在破损标语未清理、三车停放无序、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现象严重、公共区域内杂物乱堆乱放等问题。
处理结果: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襄城区住建局已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依据《湖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给予物业企业信用扣分5分。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存在服务履约不到位的问题,损害业主合法权益,对襄城区物业服务行业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严格执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全面规范服务行为,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履行应尽职责,积极化解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推进集中整治行动向纵深方向拓展,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共同为襄城区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贡献力量。
来源:襄城区人民政府
运营:襄阳房协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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