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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入职仅两个月,00后新人卢某便因权益问题与公司人事部门产生纠纷。在劳动仲裁未能解决后,案件诉至法院。最终,在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这场劳动争议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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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卢某入职濮阳某公司,担任网络销售主播。双方约定了工资与绩效,但公司始终未与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保,甚至还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卢某认为公司严重侵害其合法权益,在劳动仲裁后因对结果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劳动关系,并主张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及加班费等。
承办法官查阅案卷后发现,双方对事实部分争议不大,矛盾根源在于对法律的理解存在显著偏差。作为新一代劳动者,卢某主动查阅法律条文,维权意识清晰;而公司负责人则简单地认为“支付了基本工资就已两清”,对签订合同、缴纳社保等法定义务缺乏了解。
为从根本上解决纠纷,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一方面向公司负责人释明法律法规,详细解释不履行法定义务将面临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引导卢某理性评估诉求,寻求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纠纷一次性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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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不仅高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让企业认识到合规经营的重要性。它清晰地反映出当下年轻人权利意识的觉醒,也体现了法院通过柔性司法手段,在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期数丨2568
供稿丨胡村法庭 马 迅
编辑丨政治部 魏凯强
审核丨政治部 张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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