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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魅力芦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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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市民朋友:
根据《芦山县水利局关于芦山县玉溪河城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开展临时蓄水试验的批复》(芦水函〔2025〕166号),同意芦山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对姜城湖临时蓄水的请求,拟于2025年9月26日上午12时下闸试蓄水,蓄水时间至2025年10月25日,蓄水深度严格按3m执行,蓄水期间加强库区各项安全运行数据监测。为维护蓄(放)水影响区及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下闸蓄水、开闸放水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下闸蓄(放)水涉及区域
根据上游来水流量及蓄水计划,下闸蓄水后闸坝上游水位逐步上升至666.00米高程,蓄水后玉溪河回水长度约1.4千米(东门大桥附近),西川河回水长度0.8千米(西门大桥下游约100米处),形成水面面积约15万平方米。蓄水影响范围涉及芦阳街道;放水影响范围涉及芦阳街道及下游乡镇。
二、蓄(放)水期间相关要求
(一)蓄(放)水期间未经许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姜城湖淹没区、影响区和河道水位变化区域内从事耕种、放牧、游泳、垂钓、捕鱼、采石、采砂、水上交通、休闲娱乐等一切生产经营或其他影响湖区安全运行的任何活动。
(二)蓄(放)水期间湖区周边居民要监护好家中老年人、未成年人、智障人员、聋哑人员和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员,严禁任何车辆和人员进入湖区、淹没区和影响区。
(三)蓄(放)水期易引发沿河两岸土质和松散堆积物塌滑或滑坡,所有人应自觉远离陡壁,边坡,堆积物等危险地段。
(四)对违反规定,擅自进入湖区淹没影响区及放水影响河段的单位和个人,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对破坏和阻扰下闸蓄水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芦山县芦阳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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