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想一下:朋友开口让你帮忙开趟车,你抹不开面子答应了,结果路上不小心撞了车。这时候,修车钱、对方的损失该谁来赔?你好心帮忙,难道还要自己掏腰包吗?最近海南二中院判的一个案子,就把这种事儿的规矩讲得明明白白,看完你肯定豁然开朗!
![]()
事情是这样的:姬某和陈某是好朋友。2023年7月,姬某让陈某帮忙把自己的车从海口开到东方市,陈某也是好心,没要一分钱就答应了。可谁也没想到,开在环岛高速上时,陈某不小心追尾了曹某的车,两车加护栏都撞坏了。交警来了之后,认定陈某负全责。
![]()
接下来就是赔钱的事儿了。经法院调解,陈某赔了姬某3万块修车钱。另一边,曹某虽然走了保险,但还有2.17万的损失没补上,法院判姬某名下的汽配商行赔这笔钱。商行把钱付了之后,心里不乐意了,在2024年6月把陈某告了,说他有重大过失,想把2.17万追回来,一审法院还真支持了。陈某肯定不服啊,立马上诉了。
![]()
重点来了!海南二中院审理后说,陈某这属于“好意施惠”。说白了就是出于朋友情分无偿帮忙。这种情况下,只有帮忙的人故意搞事,或者犯了特别严重的错,才要担责任。
法院查了,陈某有驾照,没喝酒没醉驾,就是开车时没太注意才追尾的,算不上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要是让他赔这笔钱,那谁还敢好心帮朋友啊?这不就跟咱倡导的诚信友善对着干了嘛。所以二审改判,驳回了商行的请求。
![]()
大家记住:无偿帮朋友开车,只要不是故意作妖或者犯大错,出了车祸不用担赔偿责任。这规矩既合情又合法,既保护了好心人,也让朋友间互帮互助的暖心事儿能继续有。以后遇到这种事,心里就有数啦!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