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7月份,重庆8岁女孩萌萌跑去和邻居孩子打羽毛球。到了傍晚的时候,邻居就提议一起去附近的长江游玩。而萌萌看到了之后,也是要求跟着一起去。这邻居看到萌萌执意要去,于是就带上了她。但没有想到的是,在游泳的过程当中萌萌卷入了一个漩涡,虽然身上有泳圈但还是发生了意外,就这样失去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事情发生之后,家属自然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就将其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其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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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现在法院也开庭了,记者也采访了死者家属。家属告诉我们,他们和邻居范某不熟,两家人几乎没有交集。但是范某带他女儿去长江那么危险的地方游泳,也不跟他们说一声。更何况他女儿不会游泳,范某也不全程看着,只给了一个泳圈和一个跟屁虫。同时监控也显示,范某全程都在照顾自己的两个孩子,并没有去管萌萌。
现在家属表示他们的诉求就是赔钱,其中死亡赔偿金是95.55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共计109.556万元。但是对于家属的指控,范某是全程否认的。家属还表示现在范某开始狡辩了,说自己没有带萌萌去江边游泳,是她自己一个人去的。还说要拿出证据,能证明是他带萌萌去江边游泳的视频证据。对于泳圈和跟屁虫,范某也表示不是自己给的,是萌萌自己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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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这件事情,邻居确实是不想承担责任,毕竟109万元,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但如果真的是你带孩子去江边游泳的话,那确实应该承担起看护责任。现在事情已经发生,怕是怎么样你都很难推卸责任了。不过最后这个案子,还是得等法院来判了。现在来看,如果家属没有获得足够赔偿的话,可能还是会继续申请上诉,并且找媒体持续报道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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