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苏豪汇鸿(600981)发布监管工作函回复公告。
公司认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新公司具有合理性,拟优化资产结构和提高资产质量。同时不违反同业竞争承诺相关情况。
对于资金方面,苏豪控股集团财务情况良好,具备后续出资能力。同时,分批实缴到位的安排系综合平衡常州公司发展质效角度出发的合理安排,不会影响常州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源的情况。
因常州公司目前仍处在设立初期,综合考虑本次投资交易权利义务分配公允,苏豪控股集团基于常州公司目前现状以当前价格分批增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并将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助力常州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监管工作函中,要求结合今年的焦煤等价格走势情况,说明公司减值测算依据及具体过程,减值计提是否合理、准确。
因市场上未有与中天供应链采购的焦煤品质完全一致的焦煤,与中天供应链采购焦煤品类最接近的市场上可比焦煤品类为“甘其毛都口岸1/3焦煤”。公司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减值测算。
对于置出资产,公司评估方法选择合理,评估过程规范,参数选取依据充分,本次关联交易作价公允。
2025年中期,苏豪汇鸿实现收入248.14亿元,归母净利润1.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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