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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牧心
至诚之道可以前知。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见乎蓍龟,动乎四体。祸福将至,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故至诚如神。——《中庸》第二十四章
本章是“诚”论体系的重要延伸,承接“唯天下至诚为能化”的实践哲学,提出“至诚之道可以前知”的核心命题,将“诚”从道德实践提升至通达天人的智慧高度,主张通过至诚修养实现对国家兴衰、个人祸福的前瞻性洞察。当人恢复先天至诚本性,便能洞察事物规律,实现“与天地参”的理想境界。
“至诚”是“前知”的基础。“诚”作为“天之道”(即上天的属性),“至诚”便是人对天道的反映,是拥有造物者形象和样式之人将造物者的属性彰显出来。故而,当人做到“至诚”,便可以洞悉上天的旨意,从而“前知”祸福。《圣经》也有类似的观点:“我所要作的事岂可瞒着亚伯拉罕呢?”(创18:24)。
“见乎蓍龟,动乎四体。”前者为超自然的异象,后者则是自然的行动表现。表明这种“前知”并非仅限于上天的启示,同时也体现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既可以理解为超自然的异象启示,同时也可以看为道德状态的兴衰结果。
从超自然的层面来看,祯祥与妖孽可能是一些不常见的特殊异象,比如流星、彩虹、极光以及地震、海啸等;藉以象征或预告将要发生的祸福之事。从自然层面而言,祯祥与妖孽其实就是社会风气、伦理道德的不同表现,不同的表现带来不同的结果(参 代下7:11-22)。这种规律无需异象启示便可以观察而得,从整个社会风气便可观测祸福。就普遍性而言,后者较为常见,也较容易理解。
然而,或许有人会说:“照此说来,每个人都可以做到“前知”,因为每个人都能够观察到社会风气,何须“至诚”呢?”这是因为忽略了一个事实:虽然每个人都能够观察到社会风气,但是每个人对社会风气之好坏的理解各不相同,衡量标准均基于个人主观,难免有失公允。而“至诚”之人则是以上天所命定的伦理道德标准去客观地评判善恶是非,而非凭个人主观意志。
“故至诚如神。”并非说人可以通过追求“至诚”而成为神,乃是说当一个人达到“至诚”时,他便不再以人有限的理智、经验等看待事物,而是根据上天所命定的圣洁标准。所谓“如神”,不是说像神一样无所不能、无所不知,而是说行事为人、看待事物均以神的旨意和标准为准则。以“至诚”的言语行为彰显上天之“诚”;以实际行动反映上天的“诚”之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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