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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值此抗战胜利80周年之际,徐汇区融媒体中心和徐汇区文化和旅游局联合推出《梧桐树下的抗战记忆》专题,以文物建筑为时空坐标,追溯烽火岁月中的家国情怀,展示徐汇红色文化底蕴。
四普文物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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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路188弄2号
常熟路188弄2号花园住宅,建于1932年,为英式花园住宅。建筑为假四层砖木结构,主体淡黄色水泥拉毛墙面,二层房间东西外墙各建有人字坡顶的长方形凸窗,三面皆有尖拱窗洞,西侧有圆弧楼梯通往花园,三层为三面开窗的阳光厅,底层为基座层,采用清水红砖外墙。该建筑原为抗战时期上海知名法官郁华(郁达夫胞兄)的家宅,2017年被公布为徐汇区文物保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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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华(1884—1939),原名庆云,字曼陀,浙江富阳人。1905年考取官费留学日本,先毕业于早稻田大学师范科,后进法政大学法科。1910年毕业回国后,在清政府外务部任职。1913年,赴日本考察司法制度,回国后,继任大理院推事,兼司法储才馆及朝阳大学等院校刑法教授。
郁华早在辛亥革命前夕,就参加柳亚子等人组织的南社,倡导文章气节,常以诗画抒发爱国热忱。九一八事变前,在沈阳任大理院(后改称最高法院)东北分院刑庭庭长时,日本军国主义者威逼他为日本侵华服务,他坚守民族大义,回到北平(今北京)。1932年,任上海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刑庭庭长,居住在徐汇区常熟路188弄2号。当时,二分院设在上海英租界,他利用所处的特殊地位,积极帮助、庇护进步人士。1933年,廖承志在上海公共租界被捕,郁华积极参与营救,后经过多方努力,廖承志得以交保释放。何香凝为表示谢意,亲自绘制《春兰秋菊图》一幅赠送郁华。1954年又在画上补写题词:“1933年承志入狱,其时得曼陀先生帮忙,特将此画纪念。”同年5月,郭沫若见到画和题词,又在画端题诗一首:“难弟难兄同殉国,春兰秋菊见精神,能埋无地天不死,终古馨香一片真。”
上海租界沦为“孤岛”时,江苏高等法院二分院迁入法租界,成为当时保留在租界中唯一的中国法权机关。这时,沪江大学校长刘湛恩被枪杀遇难。郁华在审判这一案件时,不顾自身安危,当庭痛斥被群众现场捕获的刺客、汉奸曾某,并判以极刑。敌伪汉奸对他恨之入骨。1939年春,郁华接到署名“反共除奸团”的恐吓信说:“如果不参加我们组织,你的生命难保。”郁华泰然处之;敌伪又许以高官厚禄,郁华严词拒绝:“头可断,血可流,志不可屈,民族气节决不能失。”鉴于环境险恶,友人劝他外出避祸。他却说:“国家民族正在危急之际,怎能抛弃职守?我当做我应该做的事,生死就不去计较了。”
他坚守自己的司法岗位,从事爱国活动,并积极支持夫人陈碧岑和大女儿郁风从事抗日活动。1939年11月23日上午九时,他从善钟路(今常熟路)住所出门上班时,被预伏的敌伪特务枪击身亡,成为抗战以来在上海租界内第一个遭汪伪特务机构杀害的中国高级司法人员。
郁华被害事件引起社会义愤,上海、香港等地均有悼念活动。1940年3月24日,上海各界人士在湖社举行盛大追悼会。当天的香港《星岛日报》发表《学者与名节》的社论,称颂郁华:“重名节、爱国家”“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的精神,是中国在今日持久抗战中所最宝贵的。”1952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追认郁华、郁达夫兄弟两人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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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徐汇文旅
编辑:陈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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