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苑街道部分烧烤摊贩改变以往"打游击"的经营方式,转而与沿街商铺合作,将烧烤摊点设置在店铺门前。针对这一新情况,南苑城管创新执法方式,开展点对点法规传达和督促整改,确保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落实。
执法依据:多部法规明确禁止
南苑街道城管执法中队负责人王铮指出,此类行为涉嫌违反多项法律法规。“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堆放物品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以罚款。”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明确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对于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不正常使用的,可处以罚款直至责令停业整治。
此外,《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为无照经营提供经营场所的,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新动向:流动摊贩"绑定"商铺经营
"以前是摊贩自己推车流动经营,现在变成与商铺合作,在店门口固定设摊。"南苑街道城管中队负责人王铮表示,"这种新模式看似合法,实则仍然涉嫌违反多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
据了解,这些烧烤摊大多未办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和环评审批手续,油烟排放也未达到国家标准、厨余垃圾满地飞,不能及时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与商铺开展合作并不能改变其违规的性质。无论是流动摊贩,还是固定摊点,只要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均会依法进行处理。烧烤摊点务必进入合法的经营场所,配备符合标准的油烟净化设备,并取得相关证照,否则一概不被允许。形式上的变化不会改变违法的本质,商户不可为违规行为提供便利,否则也需承担连带责任。我们会强化对沿街商铺的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对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点对点传达:执法队员上门普法
面对这一新情况,南苑城管中队启动了"点对点"法规传达机制。执法队员逐户走访相关商铺,面对面讲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我们向商户详细解读《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关于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规定,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对餐饮油烟排放的具体要求。"执法队员小王告诉记者,"同时还会告知《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相关责任条款。
督促整改:建立整改台账限期落实
在做好法规传达的基础上,城管部门还建立了专门的整改督促机制。对每个违规摊点都建立管理档案,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并定期进行回访检查。
"我们不是一罚了之,而是要通过持续督促,帮助经营者认识到问题所在,主动整改。"城管中队负责人表示,"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我们会给予指导和支持;对拒不整改的,将严格依法处罚。
执法成效:多数商户配合整改
通过点对点传达和督促整改,大部分商户都表示理解并配合整改工作。某餐饮店负责人张先生说:"经过城管队员的耐心讲解,我们认识到这种合作模式确实存在问题,现在正在申请相关证照,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截至目前,南苑城管中队已对12家涉及违规设摊的商铺进行了点对点法规传达,其中8家已完成整改,3家正在整改中,1家因拒不整改被依法处罚。
长效机制:将点对点传达常态化
南苑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完善点对点传达和督促整改的工作机制,将其常态化、制度化。"我们将建立商户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回访,防止问题反弹,同时也会加强对新开业商户的前期指导和法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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