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大嘴罗永浩说在西贝里吃的菜多数都是预制菜,引发了西贝方面的激烈反应,西贝老板对外放话,连用三个“一定”,说一定会起诉罗永浩,因为罗永浩一句话导致西贝营业额大幅度下降。
据西贝老板对记者说,前两三天,每天营业额下降100万,估计之后会下降到200万甚至300万。虽然西贝老板说的时候没有提供证据,但是受到影响而收入下滑应该是可能的,至于下降多少得看证据。
西贝老板后来又接受记者采访说,西贝里没有一道预制菜。西贝老板把预制菜与预制工艺进行了区分,说提前进行一定的加工、制作,这是正常的,而且是必要的这不属于预制菜,因此西贝里没有预制菜。
由此看来,什么叫预制菜,这将成为西贝起诉罗永浩一案中的关键问题,不同的定义,将会导致不同的结果。如果按照西贝老板说的这样,那么罗永浩就可能会输掉官司。反之,则西贝就会输掉官司。
那么,西贝老板说的对不对呢?今天,人民日报发布了一篇文章,题为《到底什么才是预制菜?6部门曾发文明确!》。根据这篇文章,预制菜并不是模糊的概念,而有明确定义,与西贝老板说的一样。
根据人民日报的文章,2024年3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这里明确预制菜的概念,其中强调“经工业化预加工制成”。
看人民日报加粗标蓝的句子,其中“工业化”三个字是关键。也就是说,所谓预制菜,首先必须是工业化加工出来的。何为“工业化预加工”?首先肯定得有加工的工厂吧?没有工厂肯定谈不上工业化。
换句话说,预制菜是有专门的工厂制作的,而工厂制作预制菜,都是规模化生产,这与饭店里的预加工不同。预制菜工厂里制作的预制菜,要经过贮存、运输、销售封环节。饭店预加工不存在这些。
人民日报的文章,可不止介绍了6部门发文明确的什么是预制菜,更具体地排除了一些情况,我看了之后,觉得这非常有利于西贝老板一方,正是人民日报所排除的情况,让我觉得西贝能打赢这场官司。
人民日报文章排除的以下两种情况不属于预制菜,对西贝非常有利:
第一,仅经清洗、去皮、分切等简单加工未经烹制的净菜类食品,不属于预制菜;
第二,连锁餐饮企业广泛应用中央厨房模式,其自行制作并向自有门店配送的净菜、半成品、成品菜肴,不属于预制菜。
上面两点,尤其是第二个,是最有利于西贝的。估计,如果西贝老板看到这个文章,一定会信心满满、胜券在握的。
西贝的菜应该都属于中央厨房制作的,根据这第二点,就不属于预制菜。
有人可能会说,人民日报的文章又不具有法规的作用。的确如此。可是,人民日报的文章,实际上就是扣住了“工业化”三个字,才把中央厨房制作排除在外的。
所以,说来说去,是不是预制菜,最核心的关键,就是“工业化”三个字。西贝老板只要抓住这三个字,就能立于不败之地,反正他的西贝是餐饮企业,不是专门制作预制菜的工厂。
当然,这里面还有一点需要说明,如果西贝使用了预制菜工厂生产的预制菜,那么他就赢不了官司。所以,西贝赢得官司的前提,是他用的全都是自己加工的,而不是从预制菜工厂购买的。
而对于罗永浩来说,他要想赢得官司,唯一的希望就是找到西贝使用其他工厂生产的预制菜的证据,找不到,他还真就输定了。像西兰花保质时间长,这根本不是使用预制菜的证据。
这样看来,罗永浩发的第一个帖子,确实有些冒失了,忽略了预制菜的概念问题。他可能觉得提前做好的就是预制菜,但是官方文件里却不是这样规定的,官方对预制菜的定义,核心是“工业化预加工”。
这提醒我们,尤其是名气大的人,对于涉及到他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尤其是涉及到企业利益的问题,一定要谨慎发言,不要凭着自己的习惯性思维妄下结论,一旦搞错了,害了企业,也害了自己。
所以,罗永浩抓紧道歉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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