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速二支队十大队接到集成指挥平台预警,显示一辆晋A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逾期未报废。十大队民警迅速出动,在朔州东收费站成功拦截该车。
经核查,该车辆已超过三个检验周期未年检,已达到法定强制报废标准,经了解,驾驶人任某的车辆是工程上抵账换来的,买车后一直没注意按时检车,致使车辆年检逾期达到报废标准。
最终,任某因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被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并收缴机动车进行强制报废的行政处罚。
一、强制报废情形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
1.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高速交警提示:无论是购买新车还是二手车,要注意车辆检验时间,避免逾期未年检出现违法行为。驾驶车辆前检查行驶证,查看车辆状态是否异常,是否存在超过使用年限、逾期未年检等情况,切勿糊涂驾驶“带病”车辆上路,替他人错误买单。
来源: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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