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热依扎、杨祐宁、茅子俊、柴碧云、唐曾等一众演员领衔主演的民国爱情剧《灼灼韶华》,自开播后便话题不断。部分观众认为剧中一些情节设置欠妥,也有人觉得演员选角未能契合预期,总之,大家观点不一,各抒己见。
不得不说,部分剧情着实禁不起仔细琢磨。女主竟然轻易就应允别人,要拿出三千块大洋去营救闺蜜。直到拿不出这笔钱,才想出计策对付妈妈桑,最终仅用三百大洋就救下了二妞。在那个情境下,妈妈桑敢狮子大开口要三千大洋,女主褚韶华居然也敢应承下来。要知道,先前她哥哥险些因为七百大洋而丢了性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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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心思如此机敏,家中又从事药材生意,岂会不清楚三千大洋意味着什么?可她竟这般轻易地信口承诺,更离谱的是,她还如此轻松地骗过了妈妈桑,实在叫人觉得不合常理。
剧情不合理,我忍了;启用年近四十的热依扎去饰演十几岁少女,我也忍了。可陈母,一个出身大富之家的女子,言行却如此咋咋呼呼,这实在叫人难以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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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且不提李勤勤过往那些令人费解的言论与举动,今天仅聚焦于她的表演风格。究竟有多少人能够接受她这种颇为夸张的演技呢?
我看过她出演的多部剧集,在很多剧中,她的表演方式基本都极为夸张。不是扯着嗓子大喊大叫,就是一惊一乍的。实话说,这种表演风格我实在难以欣赏。并非所有的情绪表达都得依靠这般夸张的演绎,有时细腻的情感流露或许更能引发观众的共鸣,而不是招致厌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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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所有老演员都是实力派”这句话的分量愈发凸显。有些人虽出道不算早、年龄也不大,却凭借精湛演技令人折服;而有些演员即便年事已高,仍遭到观众诟病。只能说,演员是否用心去钻研角色,剧集播出后,观众从表演中便能感知一二。
陈母这个角色在剧中的戏份颇为可观,甚至比男主陈大顺的戏份还要多。男主都已经离世好几集了,陈母却依然频繁出现在后续剧情里,且每一集的出场频率都不低。然而,其在剧中的表现却没能达到观众的预期,令大家深感失望。
不少观众满心好奇,为何陈母走起路来摇摇晃晃,仿佛难以保持平衡,直觉上像是腿部存在问题。然而仔细端详,却又摸不准到底状况如何。这或许是九成观众都未能参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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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小脚这一陋习,给女性带来了无法挽回的伤痛。
剧中陈母行走时,大多时候要么一瘸一拐,要么身形东倒西歪,给人一种腿部有恙、随时可能倒下的感觉。然而,多看一会儿便能发现其中缘由——原来她是裹过小脚的。
特别是来到北京之后,在褚韶华的精心设计下,婆婆去买菜时,沿着与儿子所画路线完全相反的方向行进。结果绕来绕去,最后竟发现又走回了原本的方向。如此这般,她来来回回折腾了好多趟。等好不容易回到家时,鞋子都掉了,那被裹过的脚也露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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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正常的双脚,长时间行走也会不堪重负。更何况是一双裹过的小脚,行动迟缓,别人走两步,她得走上三步,如此一来,她实际行走的步数比别人更多。走得又快又急,且持续时间那么长,怎么可能不累坏、不痛呢?而陈母并非只是那天如此,很多时候她走路都是一瘸一拐的。
实际上,她只是想借这一幕向观众传达,裹小脚是一种恶劣的旧俗,早就应当被摒弃。不然,会给女性带来多么巨大的伤害啊。
诚然,我们应秉持取精华、弃糟粕的原则。并非所有流传下来的事物皆为上乘之作。我们当将其中的优良传承进一步弘扬光大,而那些不良的部分,则可果断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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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一双正常的脚硬生生拗折成三寸金莲,光是想象,那钻心的剧痛便令人不寒而栗。然而在旧时,这却被奉为极致的美态。其实,无需去体验那种彻骨之痛,只需买一双尺码偏小的鞋子穿上整整一日,便能稍稍体会到当时女性的无奈与心酸。仅仅是穿着不合脚的鞋子,便足以让人痛苦难耐,更何况是将脚硬生生弯折重塑呢。
陈母那瘸着腿、步履蹒跚的模样,实则是在向观众传达一个道理:这般陋习早该摒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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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已是人妻人母了,还这么风风火火、毛毛躁躁的?
剧中陈母的表现实在令人不敢恭维。她平日里咋咋呼呼,全然不见为人妻、为人母应有的端庄稳重。那副张牙舞爪、挤眉弄眼的模样,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显得极为突兀,让人浑身不自在。
陈母能凭借裹着的小脚嫁入陈家做太太,想来应是出身大户人家的小姐。这并非对农村有所歧视,可她的言行举止,反倒更似剧中那种粗陋俗气的农村妇女。实际上,真正的农村妇人,大多没有她这般咋咋呼呼。只能说,演员在诠释这个角色时,未能透彻领悟其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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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在剧中展现裹小脚是应当摒弃的陋习,这本身无可厚非。然而,倒也不必非得采用走路东倒西歪、一瘸一拐这类颇为难看的方式来呈现。比如,通过表现走了一天路后疲惫不堪、需要用热水泡脚等情节,或者用其他的呈现方式,是不是会更合适呢?
许多观众吐槽,若不是自家太祖母也曾裹过小脚,险些就被剧中的陈母给蒙骗了。同样是裹小脚,自家太祖母走路的姿态可大不相同。虽说因裹脚缘故,步伐不及常人阔大,速度也赶不上常人迅捷,但每一步都走得沉稳笃定,从不似陈母那般,走起来东倒西歪,仿佛随时都会摔倒。
有人为她解释,称或许是演员自己正常的脚被裹布缠绕,导致脚部不适,这才走路时一瘸一拐。确实如此,只要是穿过码数偏小、不合脚鞋子的人都能理解,因为足部过于难受,只能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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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忽略了,她可不是仅仅穿着小码的鞋子,而是实实在在裹了脚。无论如何,她也该能够正常行走才是,不该为了刻意凸显自己裹了小脚就弄成那副模样。这让曾经真正裹过小脚的人会作何感想呢?一般情况下,谁会愿意娶一个走路一瘸一拐的人回家呀?可在当时那个推崇裹脚的时代,却并没有人因为裹脚就走成她这样呢。
与其说以这样的方式体现出不敢改掉这种陋习,倒不如说是没有深入理解角色,也没有用心去对待角色。对于演员而言,克服困难是最基本的素养,倘若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又凭什么当演员呢?
年轻女孩子偶尔咋咋呼呼,倒还能让人理解。可她都这把岁数了,儿子都成家,孙女都那么大了,还这么咋呼,着实显得有些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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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陈家在当地也不算是家境贫寒、毫无根基的那类。作为陈家太太,行事做派难道不应该稳重端庄些吗?看得出她平日里根本无需为别的事费心劳神。家中生意方面,自有丈夫和儿子操持打点。自从娶了儿媳后,她更是过起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甚至连梳头都要儿媳来伺候。说实在的,比起褚韶华的母亲,她的端庄大方实在是差了一大截。
追根究底,还是演员的演技差强人意。试图以夸张的表演手法来诠释角色的泼辣与恶毒,然而,恶婆婆并非只有这一种呈现方式,优雅地展现其狠辣也是可行的。
倘若硬要说陈母走路摇摇晃晃是为了体现裹脚这一封建陋习,在我看来,这理由实在荒唐可笑。倒不如说她生性活泼开朗,本就习惯如此走路,这说法反倒更具说服力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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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各位持何种看法,在你们眼中,李勤勤那种较为夸张的表演风格,大家能够接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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