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湖南频道
“你在去年物资管理期间,未通过国网电子商务平台对最新供应商不良行为公告进行查询,导致公司一批次竞争性谈判结果应否未否,负直接负责,你自己有什么想法……”日前,益联集团公司对该公司员工杨某由于工作不严谨,导致工作失误情况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及时纠偏、防微杜渐。这是该公司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的生动一例。
近年来,该公司始终把用好“四种形态”作为加强干部职工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聚焦工程分包、物资采购、经营管理、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精准监督、靶向发力。
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该公司将“红脸出汗”作为常态化监督手段,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针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进行处置。建立分级分类谈话机制,依据问题性质及岗位差异,分别由直接领导、部门负责人或纪委人员开展谈话,去年以来,该公司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和教育8人次,使“咬耳扯袖”成为管理常态,有效防范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
规范运用第二、三、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于已经构成轻微违纪的问题,该公司准确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适当的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对严重违纪但尚未违法的行为,果断运用“第三种形态”,进行党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2024年以来,该公司运用“第二、三种形态”共计处置5人次。对极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坚决运用“第四种形态”立案审查调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该公司制定了详细的问题线索研判标准和处理流程,确保每一种形态的运用都经过充分调查和集体决策。通过这种层层递进的监督方式,既体现了纪律的严肃性,又给予了干部员工改正错误的机会。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细做实日常监督。着力构建常态化监督体系,建立定期廉洁风险点排查机制,每季度组织公司员工开展全领域、全岗位风险排查,制定并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在加强预防提醒教育的同时,积极推进部门协同,建立健全纪委、审计、法律等多部门信息共享与联动机制,有效整合监督资源,不断提升监督合力和综合防控能力。
下阶段,该公司将继续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推动日常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精准化,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许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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