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律师您好,我购买了一套带露台的房屋,考虑到台风天,我在装修时便封闭了露台。现露台已封闭了4年,执法机关告知我属于违法建筑,要求我予以拆除。我确实没有办理过相应的手续,但是我听说违法建筑建完超过两年就不能再管了,是真的吗?
也迪律师解答
您提到的两年期限指向的是《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但是关于违法建筑,2012年2月全国人大法工委作出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对关于违反规划许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设计违法行为追诉时效有关问题的意见》,
明确指出应认定违反规划许可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设计、施工的行为具有持续性。此类行为造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及违反城乡规划的事实持续存在。因此,对于非法占用土地或违反规划许可的违法建筑,不能因其长期存续而获得合法性认可。因此,您封闭露台的行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该违法状态持续存在,故执法机关作出处罚未超过法定追诉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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