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管部门增设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向社会公示监控设备设置地点,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一、洛龙区
洛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勤务二大队在洛龙区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查处违反禁令标志、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3日,2025年9月24日起开始启用。
附: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二、洛宁县
洛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滨河北路与经五路交叉口西向东、滨河北路与民族路交叉口东向西、罗岭街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4日,2025年9月25日起开始启用。
三、伊川县
伊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文博大道与文化交叉口、理学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查处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3日,2025年9月24日起开始启用。
附: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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