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当前,检察管理正从单一的数据管理模式,逐步向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与质量管理(以下简称“三个管理”)协同推进的方向转型。其中,质量管理作为“三个管理”的核心基石,直接关乎司法公正的生命线。寿阳县人民检察院以“三个坚持”为抓手,积极探索出一条以质量管理驱动检察效能提升的务实路径,为司法公正筑牢坚实防线。
坚持责任压实 构建“三层递进”的质量责任体系
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员额检察官。寿阳县人民检察院牢牢抓住“人”这一核心要素,构建起“检察官自查——部门监管——专项督导”三层责任体系,将质量管理融入办案全流程。
检察官自查,筑牢质量“初防线”。员额检察官在案件办结前开展自查,重点标注证据瑕疵、法律适用难点及程序风险点。通过“一案一表”制度,倒逼员额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养成严谨办案习惯。
部门监管,常态纠偏“补短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每月抽取10%案件进行“深度体检”,重点审查法律文书说理是否充分、释法答疑是否到位。针对发现的问题,召开部门“质效分析会”,聚焦问题精准发现,强化常态化总结分析,以清单化管理压实整改责任。
专项督导,靶向施策“强弱项”。检察长每季度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把脉式”督导,针对监督能力薄弱问题,梳理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方法,精准破解监督工作难点。
坚持程序规范 打造“双轮驱动”的质检运行机制
质量管理不能仅靠“事后纠错”,更需要构建“事中控制”的动态质检程序。寿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案件检查”与“质量评查”双轮驱动,实现案件质量闭环管理。
做实案件检查,筑牢质量管理“首道关卡”。在案件办结时,将案件检查作为案件质量把控的“第一道关口”,明确案件办结即启动案件检查的工作要求,避免问题“后置”。案件检查过程中,聚焦事实认定的准确性,紧盯证据采信的合法性,严把法律适用的精准性,通过逐项核查关键环节,形成内容详实、问题明确的案件检查表,为后续质量审核打下坚实基础。
深化质量评查,筑牢质量管理“关键关卡”。以标准化、实质化为核心构建案件质量评查体系,细化评查指标,将事实认定的完整性与准确性、法律适用的精准性与合规性、程序规范的严谨性与完备性纳入核心评查维度,避免评查流于形式。同时,组建由办案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的资深检察官构成的专业评查团队,对案件从证据链完整性、法律论证逻辑性、程序履行规范性等方面开展深度评查,今年共开展常态化案件评查27件次,精准发现潜在问题,推动案件质量持续提升。
坚持导向鲜明 建立“激励约束”并重的责任落实机制
质量管理与司法责任相伴而生。寿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双管齐下,激发检察人员担当作为,守住司法底线。
完善正向考核激励,激活履职动能。为充分调动检察人员履职积极性,寿阳县人民检察院构建以“质量、效率、效果”为核心的业绩考核体系,避免“干与不干、干好干坏一个样”。同时,明确为依法履职、大胆创新者撑腰鼓劲,打消检察人员办案顾虑,引导检察人员主动钻研业务、优化办案流程,在严守质量底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高效办案方法,切实激活检察人员的责任心与创造力,推动整体办案质效稳步提升。
细化反向约束机制,守牢质量底线。在反向约束层面,寿阳县人民检察院清晰界定案件质量问题的问责范畴,将事实认定偏差、法律适用疏漏、程序执行不规范等情形纳入问责清单,避免责任边界模糊。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引导检察人员在履职中既勇于担当,又严守质量底线,确保质量管理要求落到实处。
质量管理驱动司法效能全面提升,通过“三个坚持”的实践探索,质量管理已成为检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人员从“被动接受监督”转向“主动追求质量”,形成了良性循环。今后,寿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落实“三个善于”,抓好“三个管理”,以质量管理为引擎,以更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公平正义不仅体现在法律条文里,更落实到每一次办案实践中,成为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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