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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温州一家西贝餐厅因“公筷喂狗”事件被推上风口浪尖。食客陈先生带孩子就餐时,目睹隔壁桌顾客用公筷喂狗,向餐厅反映无果后选择报警。此事一经曝光,迅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与热议,人们不禁追问:公筷喂狗,到底是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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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晚,陈先生带着孩子前往温州某商场的亲子主题西贝餐厅用餐。本应是温馨的用餐时光,却被邻桌的一幕打破。两名顾客带着宠物狗进入餐厅,不仅让狗坐在餐椅上,还直接用餐厅提供的公筷夹菜喂狗。这一行为让陈先生忧心忡忡,毕竟是亲子餐厅,还有许多孩子在场,狗与孩子共处用餐环境,且使用公筷喂狗,卫生问题实在令人担忧。他立即找到餐厅店长,询问能否确保涉事筷子未接触其他餐具,以及餐厅为何允许宠物入内。然而,店长表示“没有不让带宠物的政策” ,并未给出实质性解决方案。无奈之下,陈先生选择报警。民警到场查看监控,但店家以“不便”为由拒绝陈先生一同查看,只是承诺保存监控一个月。截至目前,陈先生仍未收到后续处理结果,他表示并非索要赔偿,只是希望明确餐厅让宠物进入是否合规,用公筷喂狗是否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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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西贝餐厅做出回应。店长称餐厅有“禁止宠物入内”规定(导盲犬等特殊犬只除外),当天是周日,就餐高峰客流大,工作人员疏忽,未及时发现顾客带狗进店。当地市场监管局已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丢弃相关餐具、全店消杀,目前门店已整改完毕并通过验收。此外,餐厅组织员工召开复盘会,强调加强对进店顾客的观察,一旦发现携带宠物,立即协商引导顾客将宠物安置店外,严禁宠物接触餐桌及餐具。
从法律层面看,目前国家及温州市层面均无明确法律、法规禁止宠物(非导盲犬等特殊犬只)进入餐饮场所,因此难以认定商家允许宠物入内违规;顾客用餐厅筷子喂狗属于个人行为,未违反现行食品安全相关条例,若未对其他顾客造成直接损害,暂不涉及行政处罚。但依据《民法典》规定,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在商场餐厅这样的公共场所,饲养者携带宠物犬并用餐厅餐具喂养,既违背公德,也严重妨碍其他消费者正常用餐。犬类易携带细菌或病毒,餐厅餐具供不特定消费者使用,用其喂养宠物犬可能危及公共卫生安全,严重时甚至构成刑事责任。
这一事件也反映出公共场所宠物管理的难题。餐厅作为公共场所,如何平衡顾客需求与公共卫生安全、其他顾客的用餐体验,是亟待思考的问题。一方面,宠物主人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场所规定,不能因个人喜好影响他人;另一方面,餐厅需明确规则并严格执行,加强管理,如在显著位置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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