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九案。
“山东入室抢婴案”今日一审宣判,大家都在等待着这次审判的结果。
这是一起横跨18年的拐卖案,它不仅揭露了真正的人性之恶,也向人们展现了比当面作恶更可怕的是熟人社会里的背后相残!
1、孙子被抢,爷爷眼珠被踩爆
姜甲儒的母亲乔守芬回忆,2006年12月3日凌晨1点多,4名男子关掉全村电闸,从院墙外翻入其家中,把姜甲儒的爷爷拖到厨房殴打,奶奶想喊人却被一名歹徒用钢筋顶着喉咙。
姜甲儒的奶奶哽咽着讲述:"他们把孩子爷爷打得浑身是血,眼珠子都被踩出来了!我被那人用钢管顶着,根本不敢喊救命,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抱走我孙子......"
事后,姜爷爷将所有的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怪罪自己未能妥善保护孙子,七年后,他带着怨恨离世。
而被抢走的孩子姜甲儒在买家家里过得也并不好,时隔18年,当他被亲生父母找到时,他恨极了人贩子。
在庭审中,姜甲儒面对人贩子,眼中充满了愤怒和质问。
他大声说道: “你们抢走的不是孩子,是整个家庭的未来,你们知道这17年我和我的家人是怎么过的吗?你们的罪恶,让我失去了童年,让我的爷爷含恨而终,让我的家庭支离破碎。”
最令人瞠目结舌的是:
当年入室抢走孩子的4名犯罪嫌疑人,其中一人竟是姜家的邻居袁某贵,两家相距仅几百米。
孩子丢失后,袁某贵还装模作样地安慰过姜爷爷。
哪曾想,他就是背地里作恶的那头狼,是他提供了婴儿信息,也是他带着另外三个人踩的点。
姜甲儒的爸爸说:袁某贵和他爸爸是平辈的,平时他喊袁某贵叔叔,喊了二三十年。
“我实在想不通他为什么会这么做,我爸还经常请他来家喝茶。”
没有什么想不通的,财帛、利益动人心,心术不正的人除了不坑自己,他谁都坑。
2、庭审现场:翻供、抖腿与“狗咬狗”
2025年4月2日的一审庭审中,四名被告上演荒诞戏码:
1. 曾某某(主犯):声称“只是介绍收养”,否认参与分赃。双腿不停抖动,被法官多次警告。
2. 吕某(实施抢劫):改口称“只负责抱孩子”,将预谋推给曾某某,却自曝三人曾合伙盗窃牛羊。
3. 袁某某(同村邻居):装聋作哑,辩称“闲聊透露信息不算犯罪”,遭其他三人集体指认。
4. 王某(累犯):自称“临时被拉去”,庭审中45次回答“不知道”,此前却因强奸、盗窃累计服刑23年。
姜甲儒母亲乔守芬当庭质问:“你们抢走我孩子时,可曾想过他爷爷眼珠都被踩爆?”而被告人回以白眼和冷笑。
人贩子们在法庭上上演“狗咬狗”的戏码,无非是想各自减轻自身的罪责。
讽刺的是,四人在分赃时却默契十足:
曾某某、吕某、王某各拿5000元,袁某某独吞1.2万;在法庭上他们互泼脏水,就连赃款数额都出现多个版本。
17年时光,于一个失子之家而言,并非是流逝的时间,而是仿若受刑般的煎熬。
那些失去的人命和时光不知道该怎么样才能偿还?
3、争议
目前,此案中还有一个比较大的争议点:
那就是买家,那个付钱下单、使整个罪恶链条得以闭环的关键人物,如今该怎么处理?
检察院给出了一个决定:不予起诉,理由是,犯罪行为已过追诉时效。
时间原本是最为公正的裁判,可眼下却好似最冷酷的同伙,
它庇护了一个犯罪的既得利益者,使他能够安安稳稳地享受了17年不属于自己的家庭欢乐,最后潇洒一挥手,没有受到一点法律的惩处。
我们常说,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我们不能只看到在台上挥舞拳头的恶人,也要看到暗地里递刀子的人。
买家也算是诸多拐卖案里最难处理的一项了,有的家庭因为孩子跟买家有感情,不愿意追究,还有就是现在这种过了追诉期的......
到底该不该处理买家?该怎么处理?这些问题确实很难。
可若买家市场不断,这样的“夺婴”悲剧便不会成为绝响,那个被踩爆眼珠的爷爷也绝不是最惨的受害人。
所以,买家的追诉时效该不该延长?是目前的一个亟需处理的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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