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余建华 通讯员 杨丽 郑迪)9月11日,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衢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府院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司法工作协同。
会议强调,府院检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增强生态环境执法司法工作合力,一体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要聚焦执法司法协同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着力推动司法执法标准统一、行刑衔接顺畅高效,加大涉企执法检查整合力度,破解生态环境案件取证难、鉴定难等问题,健全生态修复配套保障机制,完善跨部门联合执法,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据了解,近年来衢州市两级法院注重修复治理、协同联动、信息互通、司法护绿等工作,联合公安、检察、生态环境等单位成立生态环境司法协同治理中心,通过优化涉水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出台司法服务保障“双碳”目标指导意见、创新碳汇赔偿机制、共建浙闽赣皖四省九地“联盟花园”司法协作网等举措,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路径。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316件,追究刑事责任387人,判决赔偿生态损害赔偿金456万余元。
“我们将持续深化府院检联动,在前端强化预防、中端优化协同、后端注重修复三个维度同步发力,在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构建多元共治格局、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持续创新,为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多衢州实践样本。”衢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洪学军表示。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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