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罗锦这个人,说起来是上世纪四十年代生人,具体是1946年出生在北京一个知识分子家庭里。家里父母都受过高等教育,父亲是工程师,母亲搞教育,那时候知识分子家庭的孩子教育条件还算不错。
她小时候跟着家人过日子,1957年家里遇到些变故,父母被划成右派,这对整个家庭影响挺大。遇罗锦自己1961年考上了北京工艺美术学校,学了几年,1965年毕业后分配到玩具厂工作,负责设计儿童玩具啥的。
本来日子还算平稳,可1966年她因为日记里的一些内容和哥哥遇罗克的事牵连上,被拘留了,然后判了劳动教养三年,在河北茶淀清河农场干活。三年期满后,1969年她被分配到河北临西县一个村子插队,那地方穷,工分低,一天挣不了几个钱。
1970年她转到北大荒,继续劳动改造,为了生存,她跟当地一个农民结了婚,生了个女儿,但这段婚姻没感情基础,坚持了三年多就离了。
离婚后她带着孩子回北京,日子过得苦,干过临时工、当保姆、甚至种地,什么活都接,就是为了混口饭吃。1978年7月,她经人介绍跟北京一个工厂工人蔡钟培结了婚,这次结婚主要是为了调户口回北京,摆脱农村的苦日子。
婚后没多久,她的户口就办回来了,她也回到了原来的玩具厂上班。1979年5月,她的日记问题平反了,几个月后哥哥遇罗克的事也平反了,这让她在政治上松了口气,生活稳定下来。她后来调到北京市委的《学习与研究》杂志社做美术编辑,工作上有点起色。
可好景不长,1980年5月16日,遇罗锦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递了离婚诉状,说跟蔡钟培没共同语言,婚姻没感情基础。
蔡钟培不同意离,他觉得婚后两人一起办了不少事,比如调户口、找工作、帮遇罗克平反,这些都证明他们有共同点。他还说遇罗锦婚前没说清自己结过婚和劳教的事,是欺骗。遇罗锦则反驳,说两人除了吃饭睡觉没啥话说,精神上合不来。
她要分家产,蔡钟培也要她赔经济损失,还举报她有不正当关系。法院先是一审判离婚,1980年9月25日朝阳区法院判了,认定婚姻不是基于爱情。但蔡钟培上诉,1981年1月19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重审后,1981年1月28日双方在法院调解下签了离婚协议,协议里写明婚后感情本来融洽,后来因为遇罗锦条件变化和第三者插足导致破裂,两人自愿离婚。
这个案子闹得挺大,主要因为当时新《婚姻法》刚颁布,1980年9月10日全国人大通过的,里面第一次明确说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就准离婚。
这跟以前不一样,以前离婚得有具体理由,现在更注重感情。这案子正好赶上离婚潮,很多知青返城后婚姻问题多。遇罗锦的离婚被媒体报道了,新华社内参发了文章叫《一个堕落的女人》,说她在道义上被判了死刑。
全国分成两派,一派说她过河拆桥、忘恩负义,像当代陈世美;另一派支持,说婚姻该基于感情,不该用旧道德绑人。
北京的《新观察》和上海的《民主与法制》杂志组织了大讨论,讨论婚姻基础是政治物质还是爱情,离婚标准是理由论还是感情论。讨论持续一年多,读者来信堆成山,有的寄到法院支持离婚,有的投书媒体骂遇罗锦行为不当。
遇罗锦自己写了报告文学《一个冬天的童话》,1980年第3期在《当代》杂志发表,里面记录了她的家庭经历、两次婚姻和感情纠葛,甚至提了婚外情。
这在当时挺大胆,读者反响热烈,有人赞是真实纪实,有人批是道德败坏。这书参加了1981年中国作家协会报告文学评奖,没获奖。获奖者里有黄宗英,她在座谈会上把自己的奖品钢笔转送给遇罗锦,表示支持。
黄宗英说三十年代人们还能支持上官云珠那样的人,到了八十年代怎么就容不下遇罗锦了。这话传开后,成了社会热点,很多人拿来讨论时代进步和婚姻自由。黄宗英自己也是演员和作家,经历过感情波折,她这举动让很多人觉得是知识分子在为个人权利发声。
这个事件反映了八十年代初社会转型期,人们对婚姻观的困惑。那时候改革开放刚起步,传统伦理还根深蒂固,一夫一妻从一而终是主流,可新法鼓励离婚自由,很多人适应不了。
遇罗锦的案子像一面镜子,照出知青一代的生存压力,他们很多人为了返城或生存结婚,感情不是首要。蔡钟培就是典型工人,实诚但文化低,跟遇罗锦这种搞美术的知识分子差距大。他帮了她不少忙,但她觉得精神上空虚,坚持要离。
这不是个案,很多返城知青面临类似问题,有的凑合过一辈子,有的闹离婚闹得家破人散。媒体放大这事,让全国老百姓都参与讨论,法院压力也大,一开始不支持离,后来根据新法判了。
离婚后,遇罗锦没停下写作,1981年2月她又发了《春天的童话》,继续回应舆论。这篇在《花城》杂志上,引发更多议论。她后来跟北京钢铁学院老师吴范军结了婚,这是第三次婚姻,但也没持久,几年后又离了。
1983年她短期访问德国,后来干脆移民过去,1993年跟德国人海曼结了婚,现在在德国过日子,挺平静的。对于很多人来说,她成了八十年代的记忆符号,代表了那时候女性追求自由的勇气。
回想起来,黄宗英那句话问得挺尖锐,八十年代了,社会在变,可对离婚的偏见还那么重。遇罗锦不是坏人,她只是想活得真实点,不想在没感情的婚姻里耗着。蔡钟培也不是坏人,他付出了不少,但两人不合适,强扭的瓜不甜。这案子推动了婚姻法的落实,让更多人敢离婚。数据显示,八十年代离婚率上升了不少,从1980年的0.7‰到1985年的1.2‰,虽不高但在增长。学术界也开始研究离婚标准,感情破裂成了主流判断依据。
遇罗锦的经历还连着她哥哥遇罗克的事。遇罗克1970年3月5日被执行死刑,1979年11月21日平反,这对她影响深。她写书时总带点时代印记,伤痕文学风格明显。
《一个冬天的童话》就是代表,记录了个人在时代洪流里的挣扎。黄宗英支持她,也因为自己经历过类似舆论压力,上官云珠三十年代离婚闹得沸沸扬扬,但社会当时还能接受。八十年代为什么不行?可能是因为刚从动荡期走出来,人们对稳定更看重,怕离婚潮乱了社会秩序。
不过时间证明,离婚自由是进步。遇罗锦移民后,偶尔有消息传出,她在德国写书、过日子,没再卷入争议。现在看,她的选择没错,人生就是追求幸福。
蔡钟培离婚后日子也继续,没啥后续报道。他在案子里被同情,但现实是婚姻双方面的事,一方不想过,勉强也没意思。这事教育了很多人,别为物质结婚,得看感情。
黄宗英自己是传奇人物,生于1925年,当过演员,演过《乌鸦与麻雀》,后来转行写剧本、散文。她的婚姻也曲折,四次结婚,最后跟冯亦代白头偕老。
她支持遇罗锦,体现了知识分子的担当。那钢笔一送,成了象征,鼓励更多女性勇敢。八十年代讨论离婚,现在听来平常,可当时是突破。
遇罗锦的案子还影响了司法实践。法院从重审到调解,体现了新法的应用。调解协议里提第三者插足,这在当时敏感,但也承认了现实。社会讨论让离婚不再是私事,成了公共话题,推动了性别平等。女性以前离婚难,现在有法律撑腰。
总之,这事过去四十多年了,但黄宗英的问题还值得想。社会进步了,离婚率现在高得多,2023年全国离婚登记超350万对,大家习以为常。
可八十年代的阻力提醒我们,变革总有阵痛。遇罗锦用行动证明,个人自由值得争取。她现在在德国,估计七十多岁了,日子安静。她的书还流传,提醒后人别忘那段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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