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做...
选择看不见?赶紧走?
第一时间要做的应该是
查看情况、救助、报警
而有的人却选择了
“逃”
2025年8月24日10时53分,在昭平县黄姚镇巩桥街道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刘某某驾驶无号牌摩托车行驶至黄姚镇巩桥街道时,与对向驶来由覃某某驾驶的桂JG***3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刘某某受伤,两辆车也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更严重的是,事故发生后,刘某某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其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逃逸。
事故发生后,交警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因刘某某已离开现场,交警迅速通过科技手段精准锁定事故当事人刘某某,将其依法查获。经进一步调查,刘某某除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外,其本身并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当天驾驶的摩托车也无车号牌。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调查过程中交警还了解到,刘某某逃逸并非偶然。一方面是自身法律意识淡薄,不清楚肇事逃逸只会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因自己无证驾驶、车辆无牌,担心被查处追责才选择逃之夭夭。可是刘某某逃回家后,不仅没换来“高枕无忧”,反而家中子女还劝导他:“出了事该担责,逃逸只会错上加错”。最终,刘某某也没能逃过法律的制裁。
左一为违法行为人刘某某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应主动担责、积极善后
尽量将损害降到最低
肇事逃逸只会面临更严重的惩罚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2、肇事车辆投保了车辆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车辆逃逸,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只在交强险的承保范围内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交强险赔付后,保险公司有权向肇事逃逸者追偿。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因逃逸而致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同时无证驾驶也不可取
你以为只有“没考过驾照”才算无证驾驶?
错!以下行为同样违法
1、 驾驶证被暂扣、吊销期间开车。
2、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
3、未通过考试或未取得驾驶证擅自驾驶车辆上路。
贺州公安交警提醒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都不能为了逃避责任而选择逃逸
驾驶人应在第一时间报警
主动配合和接受交警部门的调查
心存侥幸、无视法律
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宣传科编辑
版权声明:“广西贺州交警”所发表的文章,欢迎读者分享给好友和朋友圈。原创微信中的图文版权属于贺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和原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私信留言,其他微信公众号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违反上述声明者,我们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