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守护城市绿水青山,都江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履职担当,果断向环境违法行为“亮剑”。今年5月,该局执法人员就在克服重重困难,历时一月、转战千里后,成功侦破一起跨区域违规倾倒污泥案件,并对违法行为实施“一案双罚”的严厉惩戒。
“我们是在今年4月11日接到行业主管部门移交的线索,在玉堂街道一待建地块内存在大量违规倾倒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我们随即成立专案组,启动全链条调查机制。”都江堰市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辜裕春向记者讲述了案件的有关情况,据他回忆,接手案件之初,他们便对涉嫌违法倾倒淤泥的1辆运输车辆驾驶员展开了调查,“开始涉事驾驶员钟某称‘污泥来源于崇州某鱼塘,联系当地中间人刘某前往该处实施倾倒’。我们前往钟某所述的崇州某鱼塘进行了核实,现场查勘并无鱼塘,证实了驾驶员供述的淤泥来源地为虚构。”
尽管面临现场破坏、监控缺失、源头不明、人员失联、串供伪证等多重困难,执法人员仍在公安、水务、环保等多部门协同下,运用技术侦查、走访排查、现场勘验等综合手段,辗转成都郫都区、新都区及宜宾、德阳等地,追击超过2000公里,最终锁定违法事实和全部责任人。
“最困难的是嫌疑人员之间串供、伪造运输单据,甚至刻意破坏现场,给我们设置了很多障碍。”辜裕春回忆道,“但我们没有放弃任何一点蛛丝马迹,通过公安技侦手段锁定关键线索,连续作战一个多月,最终在5月30日成功告破。”
经查,为牟取非法利益、规避规范处置费用,违法人员杨某、钟某某、刘某等人勾结运输车辆所有人钟某、王某,将本应运往宜宾、德阳规范处置的污泥,擅自转运至都江堰市境内倾倒,造成环境污染。“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我们对5名违法人员处以39万元行政罚款,并将源头排放企业监管问题移交属地执法部门查处。公安机关同时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全部涉案人员处以10至14日行政拘留。”辜裕春说道。
该案的查处经验目前已获成都市城管委全面推广,为打击跨区域环境污染行为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都江堰样本。其背后是都江堰执法部门坚决维护公共利益和生态环境的坚定决心,更体现了执法部门“三级联动”网格化监管体系和“人防+技防”立体监控网络的有效性。
今年以来,市综合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筑垃圾(淤污泥)整治的工作部署,印发《都江堰市建筑垃圾(淤污泥)违规倾倒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召开11次跨部门专题会议,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14次、专项执法检查5次,累计检查工地289个次、运输车辆384台次,查处违规运输公司4家、车辆31台,取缔非法受纳点位2处,发现并督促整改堆放问题37处。
都江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案件侦破不仅是一次执法行动,更是一次跨区域、多部门协同治理的实践。接下来,将持续加强对“三绕”周边、待建工地、储备地块等重点区域的巡查与执法,坚决遏制违规倾倒行为。继续强化源头管控和执法协作,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守护好都江堰的绿水青山。
来源:都江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都江堰发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