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八事变是中国人民反法西斯战争的起点,无数先烈为抵御外敌、守护家国献出了生命,他们的事迹我们永远缅怀,他们的精神更是支撑民族前行的精神丰碑。现实中曾有人漠视这份敬畏,最终因自己的错误行径,受到了应有的惩戒,为无知与傲慢付出了代价。一、真实案例
2021年7月15日李某在某烈士陵园内踩踏刻有烈士陵园名称的石碑底座,斜倚碑身摆拍,后到烈士墓前,脚踩墓碑底座,以不雅手势对着墓碑再次摆拍。同日12时许李某将上述照片在微信朋友圈公开发布,共计5000余名微信好友可见。经多名微信好友指出照片内容对烈士不尊重,李某遂将该内容删除。同日14时许,李某再次将照片发布至今日头条个人账号上,在网络上迅速传播扩散,引发社会公众对李某的强烈愤慨,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最终法院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针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责令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二、法条提示
李某的案例警示我们,尊重与守护英烈不仅关乎道德,更受到法律的严格约束。以下这些法律规定,既是作为公民的底线要求,更是责任担当,需时刻牢记:
1.英雄烈士名誉、荣誉受法律捍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反对分裂是法律红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 【分裂国家罪】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爱国是宪法明确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4.维护祖国荣誉不容触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5.国家象征尊严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二十三条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 【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检察官提醒
1931年9月18日至今,94 年过去,山河无恙,国泰民安,但“九一八”的警钟从未停歇,铭记历史,守护国家尊严不是一句口号,需要落实到每一个人的言行中。作为新时代公民,我们既要缅怀先烈、传承爱国精神,更要以法律法规为标尺,规范自身言行,共同维护国家的尊严和荣誉。
图片、内容整理自网络
第三检察部 | 2025年第9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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