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的人就是毫无底线,人畜不如!一个连最基本羞耻都没有的人,又怎配称之为人,究竟是什么造成了这种愈发愈烈现象?是法律的漏洞还是心理的扭曲?
不论男女这样做会不会有心理阴影和负罪感?
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为什么非要走这一条人人唾弃的无耻之路!
《三存四德》暂且不谈,那么老祖宗传了几千年的人伦道德哪去了,都还给老祖宗了吗?
“出轨”的人都是什么心理?
是为了一时的新鲜感还是已经厌倦了多年的原家庭生活!一时的新鲜感过后有没有后悔,有没有一丝丝的负罪感,这种背叛丈夫(妻子),背叛家庭的行为究竟是什么原因下做出来的!
真的,很难想象,也难以理解。激情之后怎么去面对家庭,面对孩子!
如果是夫妻感情淡了,可以互相谈谈,实在过不了,过不下去了可以心平气和的解决。
毕竟一起生活多年,没有什么是解决不了的,实在协商不了,哪怕最后面红耳赤的闹翻,经过法庭协调处理,那也能保留彼此最基本的体面。
以后街头巷尾碰上了也能相视一笑。在彼此是在困难的时候互相说一声,有时也能帮扶一下,人都是有感情的,那么多年的感情不是说忘就忘。可能在某些时刻,遇到某个熟悉的街景,事物的时候也能想起彼此曾经的好,只是当时生活所迫,胡不妥协才走向了分离!
但“出轨”就不一样了,等于是掀开了遮羞布,脸都不要了。一旦被发现,不仅破坏了自己的家庭,也破坏了别人的家庭。这仅仅因为一时的冲动,一时的新鲜感,就让娘家在村里抬不起头,让夫家蒙羞。就连自己在周围也会被人指指点点,戳脊梁骨!
社会诱惑很大,有想法很正常,但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欲望。
男女之间“出轨”率最高的还是女性。从古至今视是女性为弱势群体,其实有这种想法就大错特错了,如今社会女人并不比男人差,只是各自分工不同而已。
据不完全统计,女人的“出轨”率达到70%,男人达到50%。而且在女性这70%里面又分为六种不同的群体:
第一种是在家带孩子的全职妈妈。
这类人,可能因为各种原因长期和丈夫异地分居,加之孩子小,要照顾老人和孩子以及面对家里的各种琐事,心理压力大,长期负压之下就会产生各种负面情绪,外界稍一诱惑就会沦陷。
第二种是外出打工的女人,特别是年轻一点的女人更容易“出轨”。
这类人要么就是和丈夫都在外面,但没在同一个工厂和车间,甚至是在同一个工厂同一车间没在同一个班次,虽说同在一个屋子,但想见面还得休息在同一天。要么独自在外面,尤其是南方沿海地区的工厂里面屡见不鲜,“零时夫妻”就是这么来的,这类的大多数在外打工的人都知道,不多赘述!
第三种就是在大公司上班的女人,尤其是销售,公关之类。
这类人群年龄,学历,姿色都不差,但因为工作原因,每天需要打扮的漂漂亮亮,往往因工作需要接触更多酒局,饭局,久而久之马失前蹄,从而沦陷且越陷越深!这类也是行业公开的秘密。
第四种就是夜店,酒吧,KTV,各种洗浴足浴等服务行业工作的女性。
这类行业从事者,接触的人群是驳杂的。高端一点的有富豪,大老板,明星,富二代等等,中端的有白领,小老板之类的,稍微低端一点平民化的就是社会小混混,打工人之类的,总之三教九流什么人都能接触到,只是各自服务的人群不同。这类人群说白了就是吃年轻饭的,大多都是稍微有点姿色,眼高手低,总想一夜暴富,混入所谓的豪门,结果就混了个青春,然后找个老实人。
第五种就是混迹广场舞,黑舞厅之类的女性。
这类群体女人有个共同点,不会有农村人,基本都是居住在城市和小县城县区里面的,年龄基本都在40--55左右,当然有时候在一些地方也30左右的,那些都是和第一类一样的全职宝妈,这些人大多还好,但有一小部分都是报着健身的幌子在找目标,没有几个是带着自己男人跳的。
第六种就是那些没有富贵命,得了一身富贵命的小主播。
这类人群是什么都不想干,带货没资源带不了,口才一般。就会美颜一开,漏漏肉,卖卖萌忽悠榜一大哥,这类人群有一部分可以包括前五类,也是圈子最大的一类。榜一大哥的目的是什么,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
列举这么多,就是想说明大概的人群分类,当让每个行业都不容易,不能一概而论,也有洁身自好的清流存在,到不管怎样,都不是“出轨”的理由!
女性“出轨”最多的年龄阶段据不完全统计在30--40岁。为什么这个年龄段的女人出轨率最高呢?
其中有两个原因:一是,这个年龄段的女人都组建了家庭,男人正处在创业和拼搏的黄金期和事业的上升期,对自己的老婆关心不够,导致老婆精神空虚,致使这个年龄段的女人会主动出轨。
二是这个年龄段的女人基本上实现了经济独立,思想独立,不想再依靠男人生活,也敢于走出去寻找自己的快乐。
当然男人也有“出轨”,想那些小三,小四之类的就是“出轨”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大多是图年轻貌美。
看那些网络素材,哪个“出轨”的不是因为钱?小三,小四,哪个不是想找个有钱的?“出轨”大多是图钱说白了,都是利益驱使。
不管男女没有几个人是真正因为“爱”而“出轨”。现在社会压力大,男男女女都非常躁动,谁能没有一点那方面的想法,谁没有那颗躁动的心,说没有鬼都不相信。只能说是理智战胜了欲望,现实打败了理想。也可以说是没有遇到比对方更好的人,或者是更好的诱惑。现在这个信息非常发达的年代,网络的诱惑和平凡的交往,都给“出轨”埋下了深深的种子和隐患。
为什么现在离婚率这么高?
说白跟经济压力也有很大关系,以前网络不发达,没有各种各样的社交软件,大家日子也过得紧巴巴的,都只想搞钱,一心让生活好一点对离婚概念不是那么明确。现在生活好了,诱惑大了,“饱暖思淫欲”很多人觉得自己的丈夫(妻子)没有外面的好了,矛盾多了,久而久之就越来越讨厌,就过不下去选择离了,这“出轨”也就间接的成了导火索。
当然,也不能一棒子打死所有人。大多都是好的,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一山望着一山高,结果这一山还不如原来好!
当然出现夫妻感情破裂的,也需要彼此从自身找原因,有的因为长期缺乏沟通,彼此之间越来越陌生,最后导致感情破裂,走到离婚的地步。还有婆媳关系,不过这可是个老大难问题,多少家庭因为婆媳关系闹得鸡飞狗跳。但得互相理解,只要是女人都有当婆婆的那一天,换个角度,自己不一定能比现在做的好!
总之,婚姻不容易,且行且珍惜吧。两个人在一起,要多沟通,多理解,多包容。别等到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才想着去解决,那时候就晚了。 好好经营自己的婚姻,别让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毁了自己的幸福。
再者就算对方“出轨”被抓当场,不论怎么样愤怒,都不能让情绪失控,从而使用暴力手段,殴打出轨者和第三者。
这不是所谓的“认怂”“不是男人”,反而是在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
我国婚姻法对男性的婚姻保护及不公平,只有两种情况才会受法律保护,而且是男女共享的权益。
第一是重婚罪
重婚罪就是在还没有离婚的情况下,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了重婚罪。
对于女性犯有重婚罪,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的渠道起诉,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当然也包括和“出轨”的第三者也是受到惩罚的。
按照目前的现行法律,重婚罪可以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
也就是说即使犯了重婚罪,判刑的时间也不会太长。
第二是破坏军婚罪
破坏军婚罪是国家为了保障服役军人的婚姻不受破坏,也就是选择了和军人结婚,就要承担军嫂的孤独寂寞,毕竟军人不会天天在家里陪着她,一般都是一年探一次亲。
破坏军婚罪主要是指第三方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仍与其同居或结婚,涉嫌破坏军人的婚姻。
所以,法律关于“出轨”这方面对男性是极为不公平的,婚内出轨,构不成犯罪,只是道德谴责而已,但有一样东西,能让其净身出户。
很多人想不通,背叛家庭伤害伴侣,怎么法律就不管?
其实法律管的不是感情,是钱和责任。出轨本身不违法,但如果其将夫妻共同财产,偷偷转给第三方,哪怕一分一毫,都能通过法律要回来。而且,到了离婚那一步,因为其因“出轨”过错在先,在分财产的时候,法院会向无过错方倾斜。这才是最实际的惩罚和保护受害者利益。
若因愤怒失去理智,暴打出轨者而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会根据伤害程度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殴打第三者使其造成身体损伤,第三者有权要求打人者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民事赔偿责任。比如因伤住院产生的各项医疗费用,以及因伤无法工作导致的收入损失等。 同时也会受到行政处罚,殴打他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可根据情节轻重,对打人者处以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若情节较轻,可能给予警告或罚款;情节较重的,则可能面临行政拘留。
若殴打行为导致第三者重伤或死亡,打人者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将面临刑事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最后奉劝大家,若是遇到“出轨”这类情况,应保持冷静,收集有利证据,若不想原谅其行为,可将证据用于起诉离婚,为自己争取合法利益,而非采取暴力行为。
若因情绪一时失控,发生暴力事件后,应及时向警方报案,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理。
同时,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应加强沟通,互相理解,避免因小矛盾激化而采取极端行为。
总之,再婚姻里大多数男性属于弱势群体,但无论如何,殴打他人的行为是最不可取的,遇到涉及感情的问题,应通过合法、理性的途径解决。
有时候忍让并不是怕事,也不是认怂。女人一次不忠,终生不用,从选择背叛那一刻起,就已经走到了婚姻的终点,不要问原因,也没有必要去死缠烂打,甚是伤人。要理性的用法律保护自己,争取利益最大化。
后半生好好照顾父母和孩子,都已经到了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纪。只为利益,打输了自己受罪,父母担心,打赢了利益受损,人财两空,所以不能因一时冲动,产生遗憾一生的后果。
大丈夫既生于世间,该有所谓有所不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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