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南雄市
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
冒充狱警骗婚骗财案件,
被告人邓某(化名)通过伪造
假身份证、警服、证件等
方式招摇撞骗被判刑。
据了解,被告人邓某系无业游民,曾因犯招摇撞骗罪于2016年被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于2017年刑满释放。然而,刑满释放的邓某却“故技重施”,2020年5月,被告人邓某谎称自己是狱警,取得被害人朱某(化名)的信任后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并以借款名义骗取被害人35000元。
2023年8月,被告人邓某在被害人张某(化名)经营的店里消费时,再次谎称自己是某监狱的狱警,通过向张某发送穿警服及印有警用标志的物品照片,骗取张某的信任后,与张某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并以借款名义骗取钱财共计205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无视国家法律,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邓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予以从轻处罚;其部分退赃,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责令被告人邓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人民警察肩负着保卫人民的崇高使命,任何假冒人民警察实施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终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增强自身的防骗意识,如遇自称警察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时,应认真注意甄别,切勿轻信一面之词,特别是涉及资金借款等情况,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如遇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核实举报。
文字: 杨璐 钟州琼
编辑:封俊
审核:陈东阳 刘昊
责编:罗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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