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随着“隆隆”的挖掘机声,申请人建房的障碍彻底清除,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人民法院的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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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建新房的陈某万万没有想到,自家宅基地里突然多出了个二三十平方的水泥台!原来,隔路的邻居为了自己停车方便,看门前路对面的空地宽敞,就建造了这个平台,好巧不巧就占用了陈某的宅基地。虽经多方协调,“蛮横”邻居就是不拆,还扬言占的是集体的地,陈某无权干涉。陈某无奈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杨某甲、赖某、杨某乙将建造在陈某宅基地使用证范围内的妨碍物予以清除。但判决生效后,各被告仍拒不拆除平台,看着这妨碍自家建房的“拦路虎”,陈某遂向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释法明理,执行伊始遇难题
进入执行程序后,汝阳法院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邻里关系,且被执行人杨某甲年事已高,秉持善意执行理念,多次到现场释法明理,劝导其主动清除妨碍物,同时也多次与当地村委、镇政府沟通,组织双方调解,希望将矛盾化解。数次沟通后,效果甚微。为此汝阳法院再次明确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要求其在限期内清除妨碍,但仍无动于衷。为此汝阳法院果断决定:强制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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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部署,联袂出征“清障碍”
为顺利执结案件,汝阳法院执行局精密部署,制定工作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同时得到镇派出所的大力协助。9月12日清晨,汝阳法院执行局与法警队联袂出征,同时邀请市、县人大代表、镇政府人员、村“两委”成员到场见证,让执行程序公开透明。法院干警抵达现场后,再次与被执行人做工作,让其自行清除,但仍拒不履行。执行局长常静然宣布强制执行开始,按照既定预案,干警行动迅速,执行行动有序而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杨某、赖某情绪激动,在外围多次试图阻碍执行,法警对其步步提防,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在震慑与劝说下,被执行人的情绪逐渐平复,对法院的强制执行最终表示理解。经过挖机近三个小时的拆除和平复,成功将案涉宅基地恢复原状,交付至申请执行人陈某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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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法院的此次执行行动,从释法明理、劝说拆除到强制清理,既体现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又彰显强制执行的力度,也依法保障了“胜诉方”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王晨露)
【编辑 滢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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