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到“可以办理各种贷款,不限条件”的短视频,明知不符合贷款条件,仍在对方安排下到指定地点办理“贷款”,提供手机和三张银行卡给对方使用,并提供刷脸验证帮助其顺利转进转出资金,沦为了诈骗分子的帮凶!近日,吉安市安福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情回顾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4年3月31日,被告人林某明知贷款要去正规金融机构办理,办理银行卡时已签订承诺书,知道银行卡不能随意出借给他人使用,仍然在不明身份人员的安排下从长沙坐飞机去厦门办理不正规的“贷款”。期间林某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手机和三张银行卡给他人使用,并在旁提供刷脸验证服务。经查证林某的以上银行卡被诈骗分子用于诈骗活动,并收取安福籍诈骗被害人甘某某的被骗资金313690元。现公安机关从林某的银行卡冻结资金中发还115697元给甘某某。经民警电话联系后,2024年4月2日,林某向湖南省安乡县公安局官陵湖派出所投案自首,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
安福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具有自首的从轻处罚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根据其犯罪性质、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切勿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账户!办理贷款请到正规信贷机构办理,凡在贷款发放前要求做流水、刷脸验证或索要验证码等,要仔细甄别谨慎处理,不踩法律红线,不做电诈帮凶。
来源:安福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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