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座是情分,不是本分。然而北京一女孩因在地铁上没让座而遭一大妈又打又骂,脸都被戳流血,面对民警,大妈仅赔了100元,拒绝道歉。同行的大妈女儿说:她有精神病,我也管不了!
2025 年 9 月 13 日傍晚 6 点多,北京地铁车厢里挤满了晚高峰回家的人。刚毕业的女孩小林(化名)小林那天特意提前下班去医院换药,右腿膝盖上的伤口还缠着纱布。"等了两趟车都没座,第三趟好不容易在门边蹭到个位置,刚坐下没五分钟,就感觉肩膀被人狠狠拍了几下。" 事后小林回忆道。
拍她的是一位六十多岁的大妈,推着婴儿车,身后跟着个抱孩子的女人。"小姑娘,起来让个座,我孙子要睡觉了。" 大妈的语气不容置疑。小林下意识摸了摸膝盖解释:"阿姨不好意思,我腿受伤了,实在不方便让座。" 说完她就低下头想继续休息,没成想这成了冲突的导火索。
"我都六十多了让你个座怎么了?" 大妈的声音突然拔高,整个车厢的目光瞬间聚焦过来。见小林没反应,大妈开始用力拍打她的胳膊:"现在的年轻人怎么这么没素质?大学都白读了?你以后不生孩子吗?"
小林被骂懵了,刚想争辩,大妈的手已经戳到她脑门上:"你聋了还是瞎了?没看见孩子困了吗?" 这时候,同行的闺蜜小张掏出手机想记录下这一幕,没想到彻底激怒了对方。
"你拍什么拍!" 大妈劈手就给了小张一个耳光,打得她耳朵嗡嗡作响。当小张本能地护住手机时,大妈竟直接伸手抓住她的脸,在抢夺手机的拉扯中,小张感觉鼻子一阵剧痛,伸手一摸全是血 —— 一块皮肉被生生抠掉了。
"住手!你怎么能打人呢!" 车厢里立刻炸开了锅。一位戴眼镜的男生赶紧站起来挡在两个女孩身前,"全车都是监控,你这是何苦呢?"
但大妈丝毫没有收敛,反而一屁股坐在地上撒泼:"年轻人欺负老人啦!还有没有王法了!" 她同行的女儿这时候才慢悠悠走过来,不仅没劝阻母亲,反而指着流血的小张怒吼:"你凭什么打我妈?她有精神病你不知道吗?"
更让人气愤的是,这位女儿还转向围观乘客辩解:"我妈今天忘吃药了,她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你们谁负得起责任?" 当小林提出要报警时,她甚至威胁道:"警察来了也没用,我妈有病历,到时候她要是晕倒了,你们俩都得担责!"
一位全程目睹的乘客李先生说:"那女孩鼻子上的血止不住地流,看着都心疼。大妈女儿那番话一出来,全车人都炸了,哪有这样颠倒黑白的?" 几位乘客主动留下联系方式,表示愿意作证,还有人把手机里录下的视频传给了小林。
民警赶到现场调解时,大妈依然气焰嚣张,坚称自己没打人。在民警的劝说下,她最终只愿意赔偿 100 元,连句道歉都没有。
"100 块钱就想打发人?这不是侮辱人吗?" 小林又气又委屈,第二天就带着伤情鉴定再次报警。
"精神病" 成了免罪金牌?
这事儿传到网上后,网友们彻底怒了。"精神病不是免死金牌!" 成了热搜话题,短短几小时就有十几万条讨论。有网友直言:"如果真有精神病,家属就该看管好,凭什么让无辜路人承担风险?" 还有人吐槽:"现在但凡惹了事就拿精神病说事儿,这借口也太好用了吧?"
法律界人士很快出来科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人犯罪并非一定免责,需要通过专业鉴定确认其作案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最高检就曾通报过类似案例,一名男子袭警后自称精神病,最终鉴定显示其作案时意识清晰,照样被判刑拘役五个月。
而这位大妈的行为,明显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3 条。法律明确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处罚更重。
更让网友愤怒的是大妈女儿的态度。"自己妈打人不制止,反而倒打一耙威胁受害者,这操作真是刷新三观。" 有网友质问道:"作为家属,不履行看管义务就算了,还帮着撒泼耍赖,良心不会痛吗?"
对比之前南京地铁老人强拉孕妇让座、广州地铁老人要求免票小孩让座等事件,网友发现这类冲突往往有相似之处:"都是用道德绑架别人,一旦被拒绝就撒泼打滚,甚至动手伤人。"
让座不该是道德枷锁
北京地铁工作人员透露,目前警方已经正式立案,正在调取车厢监控完善证据链,承诺会严肃处理此事。而小张鼻子上的伤口需要多次修复才能淡化疤痕,"医生说可能会留疤,我现在一想到那天的场景就害怕。"
这起事件也让 "地铁让座" 这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再次引发思考。到底该不该让座?该给谁让座?
其实答案很简单:让座是情分,不让是本分。
就像一位网友说的:"我让座是因为我善良,不是因为我该你的。" 数据显示,很多的乘客都有主动让座意愿,但前提是对方态度友善,且自己确实方便。
上海曾发生过 12 岁女孩因没让座与老人起冲突,三个月后被诊断出心理问题的案例;南京地铁上,有孕妇被老人强行拉起让座;广州公交上,学生因未让座遭辱骂...... 这些事件都在提醒我们:道德是用来约束自己的,不是用来绑架别人的。
尊老爱幼是传统美德,但美德的前提是相互尊重。健康的老人没必要强迫疲惫的年轻人让座,年轻人看到确实有困难的老人也不妨多份体谅。地铁是公共空间,不是道德法庭,更不该成为暴力现场。
女孩现在已经进行了二次报警,同时警方也立了案,并且承诺了会严肃处理。
施暴必须付出代价,100元买不来尊严。大妈连续掌掴、抓伤他女孩脸部,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关于故意伤害他人的规定。即便伤情未达轻伤标准,也应依法处以拘留或罚款。
我们都在等一个公正的结果。毕竟,谁也不想下次坐地铁时,因为不让座就面临被打的风险。你觉得呢?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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