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记者 栾海明
在9月15日的《壹点问法・律师唠一LAW》的直播节目中,围绕今起施行的《住房租赁条例》中“出租人安全管理责任”这一关键内容展开了深入讨论。从定期检查以及应急情况响应等方面出发,不少房东对自身应尽义务存在诸多疑问。
出租住房安全硬性规定多方面明确
新颁布的《住房租赁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用于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害人身健康和安全。第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安全、合理使用租赁住房,不得损坏、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或者改动租赁住房承重结构,不得私拉乱接水、电、燃气管线。同时,第六章“法律责任”对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予以明确。
山东公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慧轩表示,条例第七条涉及的安全义务范围广泛。例如,出租人若将房屋装修后出租,应当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当出租人对房屋相关结构、功能进行改造时,需注意咨询主管机关政策规定,以免触犯法律。这意味着,从房屋的建筑结构稳固性,到消防设施的完备与可正常使用,再到室内空气质量是否达标,以及燃气设备的安全合规等,都有着严格的要求,房东必须确保出租住房在这些方面全部符合标准。
房东未达标出租面临严重法律后果
山东国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婧表示,若房东出租的房屋未达标,可能面临三个层面的法律后果。
首先是行政责任层面,如果房东出租的房子不符合建筑、消防、燃气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首先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这是最基本的法律后果。各地相关部门对于此类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虽有所差异,但目的都是为了督促房东遵守规定,保障租客安全。
在民事责任层面,房东对房客负有赔偿责任。若房东没有尽到房屋安全检查义务,致使房屋本身存在诸如房屋结构不牢固、燃气管道泄漏等问题,进而给房客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房东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房客遭受的损失。这要求房东在出租房屋前务必仔细检查房屋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安全隐患。
最严重的当属刑事责任。如果房东明知或者应该知道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者明知道房客利用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却不采取措施,甚至导致了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时,房东就可能会因为自己的疏忽或不作为而构成犯罪,从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甚至面临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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