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陕西佳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新街坊·美寓项目遭到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违法行政,导致无法继续经营,且经济损失巨大。现将真实情况举报如下,恳请有关部门、领导能予以关注和解决。
一、事件基本情况
我公司于2011年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宝鸡市渭滨区渭工路北段——新街坊·美寓旧城改造项目和土地使用权。我公司分别与各拆迁户签订了房屋产权调换安置协议,2013年取得法定手续后动工,2015年主体封顶。因建设资金未能到位,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工程停滞。2019年拆迁户提起诉讼,经渭滨区人民法院审理,做出如下判决:1、解除佳恒公司与拆迁户签订的产权调换安置协议,2、按照安置房屋市场价值、过渡费等为依据,赔偿拆迁户损失,给予货币赔偿。判决生效后即进入强制执行程序。2022年渭滨区人民法院扣划了我公司应收赔偿款部分2500万元,又将执行款直接打入给渭滨区政府经二路街道办事处(下称办事处)账户。
2022年2月16号新街坊美育复工仪式,全部由区上和经二路办领导领导和省二建领导参加
2022年11月份儿,由渭滨区政府领导,经二路办公处领导和省二建领导组织参加的交房仪式
2022年由办事处主持组织拆迁户,以所谓的“自救小组”的名义与陕西建工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二建公司)达成施工协议,后二建公司进入新街坊·美寓旧城改造项目现场施工,完工后由办事处将房屋直接交付给拆迁户。
二、渭滨区人民政府行政行为严重违法违规,无视法律法规、无视法院生效判决,肆意侵害我公司的合法权利!给我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渭滨区人民政府组织成立了新街坊美誉项目指挥部,直接干预和决定我公司涉及该项目的所有事务。
1、根据渭滨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拆迁户已经和我公司开发建设的新街坊·美寓项目无任何关系,我公司无需向拆迁户交付房屋,渭滨法院只需将扣划的执行款交付拆迁户即可,剩余执行款仍可继续执行。但事实上,渭滨区人民法院在渭滨区政府的干预和要求下、在没有我公司与拆迁户的执行和解的前提下,直接将案件执行款2500万元支付给办事处。
2、在未经过我公司同意、也未告知我公司的情况下,办事处指定省二建公司违法施工再建。我公司对本项目具有开发建设权,渭滨区政府不经我公司同意、不经招投标程序直接指定省二建公司施工,严重违法违规!在我公司多次提出异议时,渭滨区政府却置之不理,仅根据二建公司的要求,在没有任何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向二建公司支付远超市场价格的工程款,并以莫名的理由肆意支付、乱花乱支。
3、渭滨区政府在明知拆迁户已与我公司解除了安置协议,却将我公司的房产交付给拆迁户,既被侵占了我公司新建的房屋还要向拆迁户支付赔偿款。
4、渭滨区政府无视法律法规,干预和阻挡我公司对新街坊·美誉项目的施工、管理和经营!在本项目中,除拆迁户非法强占的房屋外,我公司仍有另一部分商品房需要出售,但渭滨区政府却怂恿拆迁户强行阻止我公司工作人员进入小区,甚至殴打我公司工作人员,使公司无法正常经营。
我公司的合法权益被侵害至今,仍无法得到合法、公正的处理,经济损失不断扩大。
针对上述种种行政违法行为,我公司多次向宝鸡市人民政府、政法委、信访局、公安局等等相关部门投诉,但至今得不到任何解决。反而接到传话“公司人员再进入小区就抓人”等形式的恐吓。眼睁睁看着自己公司被无底线的侵害而得不到一丝帮助。
恳请有关部门、领导能依法查处此事,尽快解决我公司的问题,给我公司一个公正、合理的处理结果。
陕西佳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懿民
2025年 9 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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