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腾冲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针对一起异地执行案件再发力,当场执结案件。
原告某农资公司与被告杨某元、杨某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认定,2022年开始,原告某农资公司便陆续向被告供货,后因两名被告接手继续种植案外人张某的香蕉地,张某与原告的债务转由两名被告清偿。法院审理后判决由被告杨某元、杨某团支付原告农资有限公司欠款9万余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及原告的律师代理费。
然而,判决生效后,两名被告却以经济困难无法支付等理由拖延,迟迟不肯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农资公司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立即对两名被告的银行账户进行查控,发现其银行账户有部分可供执行资金,随即予以扣除。在这之后,被告长时间没有音信,执行工作停滞。
近日,经多方查找发现两名被告的行踪后,该院执行干警在申请执行人的带领下,立刻驱车前往潞江坝的香蕉种植园开展执行。种植园位于山间,交通不便,干警顶着烈日,走过泥泞的山路,终于找到了两人所在的棚屋,随后将两人拘传至隆阳区人民法院潞江法庭。执行干警现场对两名被告进行劝诫,告知他们如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将立即对其采取拘留措施。面对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两人意识到再想寻找理由拖延是不可能的,遂想方设法将钱凑齐,当场履行了剩余案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此次异地执行行动充分体现了腾冲市人民法院在维护司法权威、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坚定决心与不懈努力。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全面保障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兑现。
记者 张恒 通讯员 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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