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罗永浩与餐饮企业西贝之争引起广泛争议,广大网友纷纷站队罗永浩,核心问题无疑是餐饮企业使用预制菜不够透明,没有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到了预制菜,且钱没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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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造成这种局面的首要症结则在于预制菜定义缺乏共识,广大消费者与餐饮经营者在预制菜概念认知上有着不小差异,预制菜的专业定义与大众普遍认知存在偏差。
按照2024年3月印发的《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规定,预制菜也称预制菜肴,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不包括主食类食品,如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披萨等。
这意味着在法律层面,餐饮企业中央厨房提前制作的菜肴不属于预制菜,像西贝等餐饮企业使用保质期18个月腌制冷冻鱼、保质期24个月西蓝花烹饪的菜肴也不属于预制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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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多数消费者的朴素认知中,普遍认为只要不是现做的菜肴就是预制菜。
在消费者看来,半成品菜属于预制菜,使用保质期较长的冷冻净菜烹制的菜肴同样属于预制菜。
这使得在消费者看来属于预制菜的菜肴,在法律上却不属于预制菜。
所以,当餐饮经营者以法律条文为自己辩护,认为自己没有使用预制菜,消费者无法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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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预制菜强制标注,让消费者吃得明白,首要解决的问题是终结预制菜概念分歧。
目前,国家卫健委主导的《预制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已通过专家审查,即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这点上,即将出台的预制菜标准需要多点消费者思维,应当充分考虑消费者的朴素认知,有必要将半成品菜以及餐饮企业中央厨房提前烹饪的成品菜均纳入预制菜范围之中。
当然,也要结合餐饮行业实际情况和餐饮工业化的发展趋势,预制菜应当分类管理,不宜简单统一标注为预制菜,可以按照成品预制菜、半成品预制菜的实际情况分别标注,按照菜肴的加工等级进行划分。
而且,除了成品预制菜、半成品预制菜强制标注之外,以使用净菜、冷冻食材制作的菜肴也要强制标注。在消费者看来,用当天从菜市场购买的西蓝花烹饪的菜肴,跟用保质期24个月冷冻西蓝花烹饪的菜肴,完全不是一回事。
实际上,在预制菜分类标注上,餐饮企业老乡鸡已经带了一个好头,菜品标注了加工等级划分。老乡鸡绿色标识的是餐厅现做,即生鲜、生切、生调;黄色标识的是半预制,即央厨、外采;红色标识的是复热预制,即央厨预制。老乡鸡这种分类标注,可以优化为餐饮行业的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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