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小梁乡西梁村用“租地协议”划分宅基地惹争议
百姓呼声|| 河津市小梁乡西梁村用“租地协议”划分宅基地惹争议
摘要:
根据:小梁乡人民政府作出依据土地性质认定:经调查,当年划分地块,国土部门认定属于耕地,依法不得转为建设用地。
河津市国土资源局在发现村民违规占用耕地建房时,已依法履行制止职责,但因房屋已基本建成,形成事实。2019年全国土地第三次调查中,河津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政策对已形成永久性建筑的地块按现状认定为建设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新修正)第七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来源:河津市小梁乡西梁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阮国华书记
首先:感谢阮书记上心解决村民合法合理诉求,但时隔今日杳无音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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