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凌晨3时许
莆田市荔城区
一小区27号楼一层入户门厅
突发电动自行车火灾
多辆电动自行车猛烈燃烧
黑烟迅速向上蔓延
经消防救援人员紧急扑救
明火被扑灭
楼内居民也及时
从地下停车场自行疏散
经调查
火灾原因疑是
一辆电动自行车电气线路故障
引燃周边车辆
据统计
这场火灾共导致
7辆电动自行车完全烧毁
2辆自行车不同程度受损
值得注意的是
事发现场为住宅建筑首层
安全出口、公共门厅
并非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区域
住宅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是居民疏散逃生的主要路径,当电动自行车在此类区域停放或充电时,一旦发生火灾,将导致安全出口被火焰、高温、有毒烟气封堵,影响居民疏散逃生,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局面。
案例一
2024年12月,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一小区停放在居民楼门厅的电动自行车起火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
案例二
2024年4月,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一居民楼1楼大厅电动自行车起火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电动自行车违停、违充
所造成的火灾事故
不仅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车辆所有人还需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构成犯罪的
将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第六十四条有相关规定:侵占、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因过失引起火灾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有相关规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追究行为人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电动自行车车主
切记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在指定的集中停放、充电区域
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
坚决杜绝进楼入室行为
切勿心存侥幸
因贪图一时便利
而导致悲剧发生
更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
一起来学习了解
▌来源:湖北消防、襄阳消防
▌编辑:王艳
▌校对:杨诗韵
▌审核: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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