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两个多月的调查,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盛新材”,证券代码:300849)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的调查结果正式公布。该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9月12日,锦盛新村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高管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这份警示函,掀开了锦盛新材治理的“遮羞布”。
警示函直指三大问题:募集资金未按招股说明用途使用、实控人控制的企业混同管理、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和披露。字字犀利,直戳公司内控软肋。
募集资金使用混乱,早已不是行业新鲜事。但锦盛新材竟连资金用途都未能严格区分,招股书所列投资项目形同虚设。钱到底去了哪里?是否流向不该去的领域?投资者有权要求得到一个明确答案。
值得警惕的是实控人控制企业的混同管理。这往往意味着资金占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再加上未及时披露的关联交易,几乎构成了一幅“自家人好办事”的典型治理乱象图谱。
深交所9月9日发布的《关于对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进一步揭开了关联交易的细节。
原来,锦盛新材早在2021年就与浙江宏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宏祥建设”)签订了1.18亿元的施工合同,后增至1.5亿元。而该项目最终交由锦盛新材董事长阮荣涛的侄子承包。如此明显的关联交易,锦盛新材却直到2025年4月才予以追认,此前长达三年时间均未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
这不禁让人质疑:是公司内部控制形同虚设,还是有意隐瞒?
2022年,锦盛新材与宏祥建设的交易金额已达1.2亿元,占净资产的17.58%,明显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却选择了“静默处理”。直到监管现场检查,问题才被迫浮出水面。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警示函点名了公司董事长阮荣涛、总经理阮棋江、董秘刘振毅、财务总监黄芬等多位高管。可见违规并非个别人士一时疏忽,而是整体公司治理机制的失效。
目前已知,阮荣涛直接持有公司20.32%的股权,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持有绍兴锦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93%的出资份额,并担任绍兴锦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阮荣涛妻子高丽君直接持有公2.79%的股权,同时持有绍兴锦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29%的出资份额。二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23.11%的股权,同时通过控制绍兴锦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5.25%的股权。
此外,阮晋健、阮岑泓、阮荣根分别持有公司2.25%、2.25%、2.25%股权,且阮荣涛、高丽君、阮晋健、阮岑泓、阮荣根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阮荣涛、高丽君合计控制公司35.11%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阮岑泓系阮荣涛高丽君二人女儿,阮晋健系二人儿子;阮荣根与阮荣涛系兄弟关系。
董事长阮荣涛与总经理阮棋江、副总经理阮棋达系叔侄关系。
由此可见,锦盛新材虽已成为公众公司,但家族企业的治理结构特征依然显著,这可能导致决策权过于集中并缺乏有效制衡。
尽管锦盛新材在公告中表示“高度重视、认真吸取教训、已经深刻检讨并整改”。但这番话术,投资者早已在无数份上市公司违规公告中见过。其实,大家真正要看的,并不是什么口头承诺,而是实际行动。
公司治理不是应付监管的“纸上工程”,而是保障投资者利益的第一道防线。当募集资金可以随意挪用、关联交易可以隐匿不报、实控人关联企业可以混同管理,这家公司的诚信底色还剩多少?
眼下,浙江证监局要求公司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并表示将“依法依规进一步调查处理”。这意味着,此次警示函可能会高举低放,但对于投资者而言,这家公司的治理风险已经亮起红灯。在真正的整改成效显现之前,谨慎观望或许是更明智的选择。
资本市场不相信眼泪,只相信制度和诚信。锦盛新材要想重新赢得市场信任,需要的是刮骨疗毒式的整改,而不是又一份模板化的致歉公告。
图源:锦盛新材官网
免责声明:本文基于公开资料撰写,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