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现在已经在济南缴了保险,之前在烟台缴纳的年限也已经办理了转移,目前社保卡里还有一部分钱,应该如何取出来呢?
答复:(1)现场办理:转移接续参保人员可以持本人有效证件和本人名下银行账户到医保经办窗口现场办理。
(2)网上办理:转移接续参保人员可以关注“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在医保服务-办事大厅-我要办事-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中上传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本人名下银行账户办理。
咨询: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如何办理备案手续?
答复:自2022年1月1日起,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一律取消备案手续,在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直接联网结算。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yantai.gov.cn)、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鲁医保小程序、山东省政务服务平台、爱山东APP等各种掌办、网办途径办理,也可拨打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办理,或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咨询:烟台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有哪些?
答复:(1)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2)女职工生育当月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满3个月(含异地转移接续时限,不含补缴时限)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待遇。(3)女职工自本地参保缴费之日起,生育当月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的,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生育津贴。生育当月连续缴费不满12个月的,待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自次月起按月补发。
咨询:个账共济手机绑定操作流程是什么?
答复:烟台市参保人可以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申请设立(变更、取消)个账共济账户。参保人关注并登录“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服务-办事大厅-个账共济,进行实名认证;点击“添加家庭成员”,按要求填写正确信息;点击“提交”,完成个账共济绑定。
咨询:什么是药品的首先自付比例?
答复:参保人员使用药品目录内药品时区分甲、乙类,使用甲类药品发生的费用,直接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使用乙类药品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自付规定的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支付。目前,我市乙类药品自付比例分为四档,职工分别为0%、5%、10%、15%,居民分别为0%、5%、15%、20%。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根据我市医保基金收支状况及临床用药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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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支持单位:山东助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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