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老陈怎么也没想到,因为出租自家房子时的一个小疏忽,他不仅被罚了款,还要承担租客的搬家费用。这一切,本可以避免。
今年7月16日,国务院正式公布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住房租赁的行政法规——《住房租赁条例》,并明确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这部条例的出台,标志着住房租赁市场将从“野蛮生长”迈入依法规范成长的新阶段。
对于家里有房子出租的人来说,新规带来了不少变化和需要特别注意的义务。不了解这些规定,可能会面临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01 住房符合标准,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
新规对出租住房的基本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用于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租客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条例》明确规定: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
这意味着过去常见的将阳台或厨房改成卧室出租的做法将被禁止,违规者可能面临处罚。
02 合同管理规范,实名签约备案不可少
《条例》在合同管理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使用实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出租人需要向承租人出示身份证明和房产证明,承租人也需出示身份证明。
同时,出租人应当按照规定,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等方式将住房租赁合同向租赁住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房产管理部门应当提高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服务水平,不得就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收取任何费用。
如果出租人不办理备案,承租人可以自行办理备案手续。这一规定大大提高了租房交易的透明度和安全性。
03 押金收取规范,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
针对租房过程中常见的押金纠纷,《条例》作出了明确规定。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的情形等事项。
更重要的是,《条例》规定除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外,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这一规定将有效解决长期以来租房市场中押金难退的问题。
04 解约过程规范,禁止暴力驱赶租客
《条例》对住房租赁合同的解除过程也进行了规范。出租人依法解除住房租赁合同的,应当通知承租人,并为承租人腾退租赁住房留出合理时间。
同时,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解除住房租赁合同或者腾退租赁住房。这一规定保护了承租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突然无家可归的情况发生。
05 长期租赁鼓励,政策支持值得关注
《条例》还鼓励长期租赁,规定住房租赁合同连续履行达到规定期限的,出租人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承租人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
这意味着对于遵守规定的出租人,不仅可以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还可能享受政策支持,如税收优惠等。
对于从事转租经营的自然人,《条例》也规定经营规模达到规定标准的,适用有关住房租赁企业的规定,需要按照要求设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办理住房租赁资金收付业务。
新规将于9月15日正式施行,留给出租人调整适应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规定中还对经纪机构提出了要求——发布房源信息前必须核对并记录委托人信息、住房权属信息,实地查看房源,并编制住房状况说明书。这些措施将共同推动租赁市场走向更加透明、规范的新阶段。
有人说,这是租赁市场最严格的新规;也有人说,这是租客和房东权益的双重保障。无论如何,合规出租才能安心收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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