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焦作日报
为抢抓消费旺季,惠民利企,释放消费潜力,我省安排1.1亿元财政资金在全省范围发放2025年“缤纷夏日·乐享河南”零售、餐饮消费券。
第三期
发放安排如下
活动时间
申领时间:2025年9月13日10:00
使用期限:2025年9月13日10:00—9月21日24:00
发放使用规则
券面金额及使用标准
消费券面值分20元、50元两类,20元券在消费满100元时使用,50元券在消费满200元时使用。
发放形式及申领方式
消费券通过云闪付App和支付宝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发放平台App,通过位置信息校验确定在河南省内,即可在消费券活动页面进行领取,先到先得,领完为止。每人每期可从每个平台领取1张消费券。
使用规则
所有在豫人员(包括外地来豫人员)均可领取。
消费券可在河南省内的零售、餐饮等(医药、家电、成品油除外)线下消费场景中实体商家使用,本次活动准入商家根据政府、平台圈选规则及风险防控要求圈定,须支持消费券发放平台付款方式。消费者及参与商家有关消费券问题可与云闪付平台(联系电话:95516)或支付宝平台(联系电话:95188)咨询。
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云闪付消费券仅允许以“被扫支付”方式核销使用,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商家消费付款时,需出示云闪付App生成的动态“付款码”,被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和消费券核销。支付宝消费券可通过扫码参与活动的商家收款码,或出示支付宝App生成的动态“付款码”,被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和消费券核销。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
消费者在领取消费券后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未使用自动作废。
特别提醒:采用非法手段抢消费券、倒买倒卖消费券均属违规违法行为,请依规合法领券用券。
来源:河南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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