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城区人民法院紧扣国有资产保护这一重要职责使命,以 “主动担当、精准破局”的能动司法姿态,圆满执结两起涉国有资产腾退案件。
2023年5月,平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市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诉陈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作出判决,判令陈某某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腾出租赁该公司的8000平方米场地。但判决生效后的两年时间,陈某某一直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今年4月30日,该公司向平城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该院发现被执行人陈某某已因其他案件被收监关押,正在服刑期间,场地实际由其妻子窦某占有。面对这一特殊情况,该院执行局迅速部署,联合申请执行人多方查找,并于7月成功联系上窦某。
经过反复沟通协商,窦某同意在一个月内清理场地内的十间彩钢房、办公桌椅、办公柜子等附着物,并承诺清理完成后立即交还钥匙,腾退涉案场地。8月26日下午,执行局迅速行动,顺利完成8000平方米国有场地的集中腾退。
与此同时,大庆路北一处约2000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也正面临另一场“拉锯战”。平城区马军营街道某村民委员会诉大同某机动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该公司返还这片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但2月27日执行通知书送达后,该公司不服判决并且对生效法律文书有抵触情绪,拒不配合执行工作,严重影响了国有资产的正常使用和处置。“硬来容易激化矛盾,得让当事人明白‘拒不执行’的后果,更要让他们理解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的意义。”执行干警没有放弃,经过近6个月的不懈沟通,终于打消了被执行人的抵触心理。8月初,执行局顺利完成该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腾退工作,包括三层楼交易大厅、职工宿舍、办公区等30多间房产,以及旧交易市场岗亭,彻底解决了这起国有资产返还纠纷。
来源:平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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