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本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获悉,近日,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受到泉州海事局两起处罚,处罚金额分别为壹万肆仟元、叁仟伍佰元。
本报注意到,据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5]08042010032-2-1披露,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不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要求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泉州海事局对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该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09-09。
另据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5]08042010032-1-1披露,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三条,泉州海事局对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该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09-09。
此外,本报注意到,在今年7月31日,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被洋浦海事局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该处罚的案由为“不按照规定监测、监控,如实记载和保存船舶污染物、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排放及操作记录”,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5]11052010033-1-1,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
本报通过启信宝了解到,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成立于1990年04月27日,注册地址为江岸区沿江大道140号,法定代表人为张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00177685068H。(中国基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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