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国务院官网公布《国务院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
《批复》显示,国务院同意自即日起2年内开展北京城市副中心、苏南重点城市、杭甬温、合肥都市圈、福厦泉、郑州市、长株潭、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重庆市、成都市等10个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
本次试点选择10个具有代表性的区域,并围绕技术、土地、劳动力、数据、资本等要素提出了差异化改革措施。我们梳理了各个试点区域的政策目标和举措,如有与官方文件不一致内容,请以官方文件为准。
一、试点区域选择及特点
1. 区域范围
本次试点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中西部等重点区域,具体包括:
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全域)
苏南重点城市(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全域)
杭甬温(杭州、宁波、温州全域)
合肥都市圈(合肥全域及周边部分县市)
福厦泉(福州、厦门、泉州全域)
郑州市(全域)
长株潭(长沙、株洲、湘潭全域)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
重庆市(全域)
成都市(全域)
2. 选择依据
经济基础雄厚:2024年试点地区经济总量占全国超1/4,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
改革条件成熟:例如苏南地区科技资源密集、粤港澳大湾区市场化程度高、成渝地区是西部开放枢纽。
战略定位突出:覆盖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如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
二、试点目标与实施要求
时间安排:自批复起实施2年,预计2027年完成任务。
核心任务: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重点解决要素价格市场化形成、流通渠道不畅等问题。
保障机制:省级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国家发改委统筹协调,涉及法律调整需按程序授权。
三、试点区域改革方向
以下是根据国务院批复文件及各试点区域实施方案整理的具体政策举措,分区域按要素分类呈现:
一、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全域)
(一)技术要素
1、科技成果转化
试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在“双一流”高校推行“包干制+负面清单”科研经费管理。
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推动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联动,建设国际化技术转移平台。
2、协同创新机制
牵头国际大科学计划,实现科技创新券跨区域互认,推动产学研联盟建设。
(二)土地要素
1、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
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作价入股、出租等盘活路径。
混合用地创新:允许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推行新型产业用地“标准地”供应。
2、存量盘活
通过城市更新盘活低效用地,探索工商业用地使用权续期试点。
(三)劳动力要素
1、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建立“人地钱”挂钩机制。
2、人才政策
拓宽境外职业资格认可范围,允许建筑设计等领域国际联合体执业。
(四)数据要素
1、数据开放共享
制定数据共享地方标准,建设公共数据运营服务平台,开放高价值公共数据。
2、数据价值实现
探索数据确权、赋权及市场化定价,培育数据经纪商和服务商。
(五)资本要素
1、金融创新
发展并购基金,探索股权投资份额转让,推动基础设施REITs健康发展。
二、苏南重点城市(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全域)
(一)技术要素
1、科技成果转化
在“双一流”高校试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探索“包干制+负面清单”科研经费管理。
建立技术经纪人职称评定体系,推动跨区域知识产权交易。
2、协同创新机制
推动产学研联盟建设,促进创新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应用。
(二)土地要素
1、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
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2、混合用地政策
支持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推行新型产业用地“标准地”供应。
(三)劳动力要素
1、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服务平台。
2、人才政策
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最长可延至9年,优化外籍人才出入境便利服务。
(四)数据要素
1、数据开放共享
制定数据共享地方标准,建设公共数据运营服务平台,开放高价值公共数据。
2、数据价值实现
培育数据经纪商和服务商,推动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
(五)资本要素
1、金融创新
发展并购基金,探索股权投资份额转让,推动基础设施REITs健康发展。
三、杭甬温(杭州、宁波、温州全域)
(一)技术要素
1、科技成果转化
优化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探索“浙江拍”科技成果价值评估体系,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
2、协同创新机制
支持宁波市推进“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探索工业互联网数据标准和安全标准。
(二)土地要素
1、产业用地改革
改革产业用地“价高者得”的单一竞价方式,探索推行“限地价竞贡献”等方式。
深化产业用地“标准地+”改革,优化完善“标准地”使用标准、履约管理、处置限制等体系。
(三)劳动力要素
1、户籍制度改革
试点地区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杭州市区除外),全面推行电子居住证。
2、人才政策
推动薪酬分配向突出贡献人才、市场稀缺性人才和一线关键岗位倾斜。
(四)数据要素
1、数据开放共享
开放脱密脱敏后的高价值公共数据,推动政府与国企数据协同。
2、数据价值实现
探索数据确权、赋权及市场化定价,培育数据经纪商和服务商。
(五)资本要素
1、金融创新
深化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和普惠金融改革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能力。
四、合肥都市圈(合肥全域及周边部分县市)
(一)技术要素
1、科技成果转化
推动产学研联盟建设,促进创新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应用。
2、协同创新机制
实现科技创新券跨区域互认和“通用通兑”,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产学研创新联盟。
(二)土地要素
1、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
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2、混合用地政策
支持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推行新型产业用地“标准地”供应。
(三)劳动力要素
3、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服务平台。
4、人才政策
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最长可延至9年,优化外籍人才出入境便利服务。
(四)数据要素
1、数据开放共享
制定数据共享地方标准,建设公共数据运营服务平台,开放高价值公共数据。
2、数据价值实现
培育数据经纪商和服务商,推动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
(五)资本要素
1、金融创新
发展并购基金,探索股权投资份额转让,推动基础设施REITs健康发展。
五、福厦泉(福州、厦门、泉州全域)
(一)技术要素
1、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将职务科技成果通过许可方式授权中小微企业使用,探索政府资助项目科技成果专利权向发明人或设计人、中小企业转让和利益分配机制湖南省发改委。
2、协同创新机制
支持试点地区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探索创新大科学计划组织管理模式湖南省发改委。
(二)土地要素
1、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
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湖南省发改委。
2、混合用地政策
支持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推行新型产业用地“标准地”供应湖南省发改委。
(三)劳动力要素
1、户籍制度改革
实现居住证互通互认,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湖南省发改委。
2、人才政策
优化外籍人才出入境便利服务,探索建立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湖南省发改委。
(四)数据要素
1、数据开放共享
制定数据共享地方标准,建设公共数据运营服务平台,开放高价值公共数据湖南省发改委。
2、数据价值实现
培育数据经纪商和服务商,推动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湖南省发改委。
(五)资本要素
1、金融创新
发展并购基金,探索股权投资份额转让,推动基础设施REITs健康发展湖南省发改委。
六、郑州市(全域)
(一)技术要素
1科技成果转化
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有序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
2、协同创新机制
支持强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科技创新合作,探索发展离岸创新创业和技术贸易。
(二)土地要素
1、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
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2、混合用地政策
支持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推行新型产业用地“标准地”供应。
(三)劳动力要素
3、户籍制度改革
全面放宽中心城区落户条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4、人才政策
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联动审批,推动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与社会保障卡融合集成。
(四)数据要素
1、数据开放共享
制定数据共享地方标准,建设公共数据运营服务平台,开放高价值公共数据。
2、数据价值实现
培育数据经纪商和服务商,推动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
(五)资本要素
1、金融创新
发展并购基金,探索股权投资份额转让,推动基础设施REITs健康发展。
七、长株潭(长沙、株洲、湘潭全域)
(一)技术要素
1、科技成果转化
全面推行基础研究和人才类项目科研经费使用“包干制”,精简科研项目结项验收流程湖南省发改委。
2、协同创新机制
支持试点地区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探索创新大科学计划组织管理模式湖南省发改委。
(二)土地要素
1、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
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湖南省发改委。
2、混合用地政策
支持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推行新型产业用地“标准地”供应湖南省发改委。
(三)劳动力要素
1、户籍制度改革
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居住证互通互认湖南省发改委。
2、人才政策
支持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项目工资、协议工资等湖南省发改委。
(四)数据要素
1、数据开放共享
制定数据共享地方标准,建设公共数据运营服务平台,开放高价值公共数据湖南省发改委。
2、数据价值实现
培育数据经纪商和服务商,推动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湖南省发改委。
(五)资本要素
1、金融创新
发展并购基金,探索股权投资份额转让,推动基础设施REITs健康发展湖南省发改委。
八、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
(一)技术要素
1、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推动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联动,建设国际化技术转移平台。
2、协同创新机制
牵头国际大科学计划,实现科技创新券跨区域互认,推动产学研联盟建设。
(二)土地要素
1、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
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作价入股、出租等盘活路径。
2、混合用地政策
允许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推行新型产业用地“标准地”供应。
(三)劳动力要素
1、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建立“人地钱”挂钩机制。
2、人才政策
拓宽境外职业资格认可范围,允许建筑设计等领域国际联合体执业。
(四)数据要素
1、数据开放共享
制定数据共享地方标准,建设公共数据运营服务平台,开放高价值公共数据。
2、数据价值实现
探索数据确权、赋权及市场化定价,培育数据经纪商和服务商。
(五)资本要素
1、金融创新
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优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措施,支持优质合规的银行理财子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开展业务。
九、重庆市(全域)
(一)技术要素
1、科技成果转化
试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在“双一流”高校推行“包干制+负面清单”科研经费管理重庆市人民政府。
2、协同创新机制
推动产学研联盟建设,促进创新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应用重庆市人民政府。
(二)土地要素
1、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
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重庆市人民政府。
2、混合用地政策
支持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推行新型产业用地“标准地”供应重庆市人民政府。
(三)劳动力要素
1、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服务平台重庆市人民政府。
2、人才政策
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最长可延至9年,优化外籍人才出入境便利服务重庆市人民政府。
(四)数据要素
1、数据开放共享
制定数据共享地方标准,建设公共数据运营服务平台,开放高价值公共数据重庆市人民政府。
2、数据价值实现
探索数据确权、赋权及市场化定价,培育数据经纪商和服务商重庆市人民政府。
(五)资本要素
1、金融创新
发展并购基金,探索股权投资份额转让,推动基础设施REITs健康发展重庆市人民政府。
十、成都市(全域)
(一)技术要素
1、科技成果转化
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规范第三方评价,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
2、协同创新机制
推动西部(成都)科学城在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探索实施经费包干制。
(二)土地要素
1、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
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2、混合用地政策
支持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推行新型产业用地“标准地”供应。
(三)劳动力要素
1、户籍制度改革
探索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完善条件落户和积分落户双轨并行户籍政策体系。
2、人才政策
深化人才评价改革,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四)数据要素
1、数据开放共享
制定数据共享地方标准,建设公共数据运营服务平台,开放高价值公共数据。
2数据价值实现
探索数据确权、赋权及市场化定价,培育数据经纪商和服务商。
(五)资本要素
1、金融创新
发展并购基金,探索股权投资份额转让,推动基础设施REITs健康发展。
四、试点目标与实施要求
时间安排:自批复起实施2年,预计2027年完成任务。
核心任务: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重点解决要素价格市场化形成、流通渠道不畅等问题。
保障机制:省级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国家发改委统筹协调,涉及法律调整需按程序授权。
五、试点意义
示范引领:通过试点探索土地、数据等要素跨区域配置路径,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支撑。
赋能地方:强化经济优势地区要素保障,激发新质生产力,如苏南的物联网、成渝的数字经济。
制度突破:针对要素市场痛点(如土地审批权集中、数据确权模糊),通过差异化改革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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