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药品经营企业长期停业和恢复经营监督管理规定》(鲁药监规〔2023〕8号),山东益平医药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经营企业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停业。停业期间,企业承诺不开展药品经营活动。企业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恢复药品经营,需向药监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并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经营活动。
按照《山东省药品经营企业长期停业和恢复经营监督管理规定》(鲁药监规〔2023〕8号),滕州康福药业有限公司(原山东新丝路医药有限公司)向当地检查分局提报《企业拟恢复药品经营报告表》及药品质量管理自查报告,申请恢复经营。经检查分局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同意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恢复经营活动。
现予以公告。
来源丨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违规、侵权请联系我们
你花了· 来阅读
点个再走吧~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