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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网济宁小编相关渠道获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 本次公告涉及任城区李营、南张、唐口、长沟等四个镇街下辖的19个村居单位14宗土地。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济任征预公告〔2025〕15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地块1、地块2、地块3、地块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城镇村道路用地;地块5、地块6: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地块1:位于任城区李营街道机电一路北侧、环城西路西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桃园社区(原姜楼村)。
地块2:位于任城区李营街道任和路北侧、琵琶山北路西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张马杨社区(原北马庄村)。
地块3:位于任城区李营街道任兴路南侧、火炬路东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翔悦社区(原史行村)、众鑫社区(原薛口村)。
地块4:位于任城区李营街道南杨庄路北侧、建设北路西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临湖社区(原三尧村)、张马杨社区(原南杨庄村)、五里屯社区(原五里屯村)。
地块5:位于任城区唐口街道兴唐路北侧、工业路西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宁市任城区唐口街道刘屯村、马集镇武街村(飞地)。
地块6:位于任城区唐口街道人民路北侧、发展路东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宁市任城区唐口街道薛屯村(原薛西村)。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11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和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按时参加现场调查并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不能参加现场调查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理;不能参加现场调查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的,或者参加现场调查但不签字确认的,由参加调查的各方如实记录现场调查结果,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本机关将视情组织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本机关将充分听取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村(镇)务公开栏同时予以发布。公告期间如有意见建议,可向本机关及时反馈。
特此公告。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8日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济任征预公告〔2025〕16号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地块1、地块3、地块4、地块7、地块8: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地块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需要用地;地块5、地块6: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征收范围
地块1:位于任城区李营街道建设北路西侧、任慧路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五里屯社区(原五里屯村)。
地块2:位于任城区李营街道规划泽兰路东侧、南杨庄路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济宁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五里屯社区(原五里屯村)。
地块3:位于任城区唐口街道济水大道西侧、鲍屯路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宁市任城区唐口街道常户村。
地块4:位于任城区长沟镇321省道北侧、052乡道东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宁市任城区长沟镇北南田村、南薛村。
地块5:位于任城区李营街道长虹路东侧、任通路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翔悦社区(原骆楼村)。
地块6:位于任城区南张街道金宇路南侧、新华路西侧、杜庙巷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宁市任城区南张街道杜庙社区。
地块7:位于任城区李营街道北二环路南侧、火炬路西侧、琵琶山北路东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李营社区(原李营村)、任旺社区(原北马庄村)。
地块8:位于任城区南张街道任城大道南侧、济水大道东侧、金宇路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济宁市任城区南张街道刘堤头村(原刘前村)、济州新村(原张庙村、原王堂村、原白王村)、杜庙社区(原杜庙村)、满庄社区(原张庙村、原白王村)、满庄社区、南张街道办事处。
(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件)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21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和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按时参加现场调查并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不能参加现场调查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理;不能参加现场调查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的,或者参加现场调查但不签字确认的,由参加调查的各方如实记录现场调查结果,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本机关将视情组织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本机关将充分听取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村(镇)务公开栏同时予以发布。公告期间如有意见建议,可向本机关及时反馈。
特此公告。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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